浙江在線蒼南2月9日訊(浙江在線記者 錢華良)近日,有蒼南縣錢庫鎮多名網友向浙江在線反映,稱當地一河道水葫蘆大面積枯死,河面上還漂浮著死亡的魚蝦。經當地環保部門檢測,水葫蘆中含有國家明令禁止的除草藥物——百草枯。
九龍灣生態河面上漂浮著大量死魚
水葫蘆大面積枯萎 河道現死魚
網友反映,出現死魚及水葫蘆枯死的河道位于錢庫鎮柘園東路南側150米的九龍灣生態河,河道寬度約30米,呈東北至東南走向。
村民陳師傅說:“自從去年10月初出現死魚后,我就開始留意了。10月28日,發現河道保潔人員用船劃到河道中間在向水葫蘆噴灑藥水,幾天后就出現水葫蘆枯黃,同時,我養魚的水域也出現了大量死魚,初步估算損失約30萬左右。”
村民林師傅則說:“用這樣的方式清除水葫蘆我真不理解,一般的清除水葫蘆應該是先把水草撈上岸,等枯死了再作填埋。可我們這里的保潔公司卻開船過去噴藥,兩三天草就開始大面積枯黃。”
枯死水葫蘆被檢出違禁農藥——百草枯
根據網友反映,本網以新聞調查函的形式向蒼南縣環境保護局(以下簡稱:蒼南縣環保局)反映了此事。
九龍灣生態河的水面上到處是枯死的水葫蘆
1月22日蒼南環保局調查反饋:經勘查,現場并未發現大量死魚現象。
同時,根據編號為NO.17W1226001檢測報告看,其水葫蘆樣品檢測百草枯實測數據顯示為0.0144mg/kg。
據悉,百草枯是國家違禁農藥,列入高風險農藥目錄。根據《關于自2016年7月1日起禁售禁用百草枯水劑的告知書》上顯示,自2016年7月1日起,撤銷百草枯水劑登記和生產許可、停止生產、銷售。凡經發現繼續經銷使用百草枯產品,將依法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二十五條、第三十三條第一款,以及《農藥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第四十條第一款的規定予以嚴厲處罰。因銷售、使用造成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河道保潔公司否認使用違禁百草枯
蒼南縣環保局監察大隊大隊長謝寧二說:“根據舉報人提供的信息,我們對負責該河道保潔公司,也就是興力潔道路保潔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保潔公司)進行過詢問,公司方否認使用違禁農藥。因為涉及農藥,我們還向縣農業局和錢庫鎮政府進行了通報,要求農業局配合調查。”
蒼南縣農業局執法大隊長夏成鵬在回答記者采訪時說道:“接到環保局的移交案件,我們也對負責該河道的保潔公司進行了檢查,在檢查其倉庫時并未發現有百草枯。同時對錢庫鎮所有的農藥銷售點也進行了排查,也沒有發現違規銷售情況。就此,我們已把案件退回環保局。”
記者:“環保局有沒有在第一時間對負責該河道保潔工作的公司進行檢查?
“我們只對保潔公司以及錢庫轄區的相關負責人和保潔員進行詢問,并沒有對保潔公司進行檢查。另外,違規使用農藥屬于農業部門管的,如果要移交公安也是由農業部門去做的。”謝寧二說道。
此外,據蒼南縣環保局反饋,接下來環保局將聯合縣農業局、縣公安局對此案進行深入調查。
是什么原因造成河道水葫蘆中含有違禁農藥百草枯?大量魚蝦死亡是否與水葫蘆中含有違禁藥物有關,本網也將繼續關注事件的調查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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