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1月29日訊(浙江在線記者 陳秋杰)近年來,隨著城市內澇問題的日益凸顯,我省海綿城市建設應運而生。其中嘉興、寧波等地更是作為國家級海綿城市建設試點率先開始了探索。
如今,海綿城市早已從時尚新詞變成了大家熟悉的“老朋友”。在本次省兩會上,省人大代表、寧波市氣象臺副臺長錢燕珍,省政協委員、省水利廳治水辦主任朱法君等眾多與會代表委員也多次就海綿城市建設問題表達了自己的看法。
省政協委員、民革浙江省委會副主委、省水利廳治水辦主任朱法君
為此,記者聯系上了朱法君,談了談他的提案。他說:“我是從另一個角度來談海綿城市建設的,我不是要鼓勵號召大家建設海綿城市,而是希望浙江的海綿城市建設能夠更加科學理性,因地制宜。”
理性分析
浙江海綿城市建設作用幾何
朱法君在他的提案中表示,住建部提出的指導意見中,要求各地通過海綿城市建設,將全年降雨總量的70%以上滯蓄在“海綿體”中,作為水資源在洪水過后進行回歸利用,且可有效降解初期降雨的污染。
理想是“豐滿”的,但現實卻或許很“骨感”。朱法君說:“因地制宜地從浙江本土化考慮,成本昂貴的海綿城市建設對洪澇治理到底能夠起到多大的作用,學術界一直都有一些爭議。”他認為在浙江建設海綿城市還應當更加深入地調研,找到科學經濟的方式方法。
從專業的角度,朱法君這樣解讀浙江的海綿城市建設。他告訴記者,我省屬南方紅壤,土地吸收水量的能力較弱。研究數據表明,浙江一場降雨過程可下滲的水量(不回歸到河網,真正意義上的削減)約20毫米,相較于南方豐沛的降水量其削減量所占比重極小。另一方面,由于我省“海綿體”可吸附利用的水量很少,水資源的收集利用效果也十分有限,往往是實際應用價值低于投資成本。
朱法君還指出,目前我省部分地區采取了以海綿城市建設為主要方向的洪澇治理,弱化了流域治理功能,減少了必要的排澇設施建設,在海綿城市建設的方向上也存在偏差。
記者了解到,2016年8月浙江印發《關于推進全省海綿城市建設的實施意見》,并提出“最大限度減少城市開發建設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就地消納和利用70%以上的降雨”的目標。自2016年起,全省各城市新區、各類園區、成片開發區以及有條件實施的新開工項目均全面落實海綿城市建設要求。計劃到2020年,設區市建成區25%以上的面積、縣級市建成區20%以上的面積達到上述目標要求;到2030年,設區市和縣級市建成區80%以上的面積、其他縣城建成區50%以上的面積達到目標要求。
浙江海綿城市建設究竟作用幾何?一年多的探索實踐表明,除圓滿完成海綿城市建設計劃外,如何使其更加經濟高效運行,更加適宜浙江的地理環境條件,或許更值得各地理性分析推敲。
因地制宜
浙江這塊“海綿”還需科學設計
運用自己的專業理論向記者分析了浙江海綿城市建設的現狀后,朱法君談了談自己的幾點建議。
他認為,首先應客觀分析評價海綿城市建設在我省的適用性。建議組織多學科、多專業的專家研究我省的自然地理、降雨特性,科學謀劃我省城市內澇的解決途徑,因地制宜制訂符合我省實際的內澇解決方案。
其次,需科學運用“海綿”效果。海綿城市作為一種新型城市建設理念,長期貫徹在城市規劃、建設、改造、發展的過程當中,但城市洪澇的治理離不開流域治理,這是前提和基礎。朱法君建議將建設透水路面、蓄水池等為主調蓄手段轉變為建設城市周邊的湖泊、濕地調蓄工程,真正起到在洪水期削減洪峰,枯水期利用水資源的“海綿”作用,實現投資效益的最大化。
最后,朱法君強調要把握海綿城市建設重點和節奏。已開始實施或即將實施海綿城市建設的城市,建議對其實施方案進行再評價、再審視。
拋開提案,朱法君還向記者分享了他第一次擔任政協委員參與兩會的感受。“作為新委員,第一次走進會場,我感受到了肩上的責任。成為省兩會六百多名政協委員中的一員,可以說是光榮感和使命感并存吧。從自身來說,像我這樣的專業技術人員,在某一個領域有比較深入的研究,通過這樣的渠道能將平時的工作經驗和研究成果轉化為對黨委政府、對浙江老百姓有用的建議,我很榮幸。希望能夠多建言獻策,讓更多人能聽到我們水利工作者、治水人的所思所想吧。”朱法君告訴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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