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揚州從今年2月1日開始,市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13日,記者從揚州市安監局獲悉,禁放區域已沒有煙花爆竹零售店。截至目前,市區未發生一起因燃放煙花爆竹引起的火災事故和人員傷亡警情。
揚州安監局副局長戚安寶說,《揚州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經有關法定程序,2017年12月18日已由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2018年2月1日起,揚州市區全面實施煙花爆竹禁放。實施禁燃的范圍在主城區約124.3平方公里、涵蓋人口約90萬。
戚安寶告訴記者,該市安監、公安、工商等多部門集中開展了拉網式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特別是在源頭管控上下功夫,動員禁放區98家煙花爆竹零售店主動交《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和參與回購存量煙花爆竹,截至2月1日前,除1家零售店遷址禁放區域外,其余97家零售店均主動上交《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并且拆除店招,政府回購他們的存量煙花爆竹逾7000箱。同時,禁放區周邊區域的117家煙花爆竹零售店,也實現了零售實名制,堅決防止向禁放區回流。
2月1日“禁放令”實施后,對違反禁放通告規定的,該市在執法上突出“四個一律”,即在禁放區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一律帶至派出所詢問查證,并給予行政處罰;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構成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一律由公安機關給予行政拘留;涉嫌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的,一律依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從嚴處罰。
煙花爆竹禁放源頭管控工作措施得力,有效阻斷了煙花爆竹進入禁放區。據揚州警方通報,截至目前,揚州共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案件15起、違規燃放案件31起,收繳非法存儲的煙花爆竹651箱。揚州市區未發生一起因燃放煙花爆竹引起的火災事故和人員傷亡警情。同時,據環保部門監測,今年春節重點時段市區空氣質量良好。
“從現在起,揚州市區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進入常態管控時段,仍將加強日常監管、嚴厲查處違法行為?!逼莅矊毐硎?,安監部門將牽頭組織開展全市范圍內煙花爆竹大檢查,重點加強市區禁放范圍周邊區域的煙花爆竹安全大檢查,發現問題將及時查處,絕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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