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4月11日訊(浙江在線記者 孫璐 通訊員 朱智翔)“目前水質情況如何?此前水質為什么會下降?你們采取了哪些措施提升水質?”……日前,由省治水辦(河長辦)副主任王以淼帶隊的督查組赴湖州市開展專項督查,就2月份未達到國家“水十條”年度考核目標的斷面,督促當地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水質達到年度考核目標。
在湖州督查期間,督查組兵分兩路,現場檢查了吳興區、南潯區、安吉縣、長興縣共8個水質斷面和相關河湖庫塘水質,實地查看了河湖沿線違章、亂占、亂堆、保潔、清淤和入河排污(水)口整治等情況,詳細了解了水質惡化的原因以及采取的對策措施、制定的計劃方案和整改的工作進展。并就日常工作與巡查、監督與考核、履行“管、治、保”職責和相關制度機制建設完善等情況,現場詢問了相關縣、鄉、村三級河長18名,同時逐個制作了詢問筆錄。
督察組現場檢查水質情況
省治水辦(河長辦)督查組相關負責人介紹,包括湖州在內的8個存在未達到年度考核目標和水質反彈斷面的地市是本輪督查的重點。督查主要采用現場明查暗訪,以暗訪為主的方式進行。暗訪時,督查組以問題、群眾、結果為導向,不定時間地點、不打招呼地直奔現場、直接檢查和打分,對檢查中發現的比較嚴重的問題,及時進行了現場記錄和攝影、攝像,并第一時間報告反饋。
據悉,接下來,類似的督查工作,省治水辦(河長辦)將一個月開展一次,通過每個月各有側重的“一月一督查”,有效督促推動各地治水工作。
“事實上,在這輪督查之前,我辦已對督查的8個地市書記、市長分別發了函,告知當地未達到年度考核目標和水質反彈斷面,提醒予以關注。”督查組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這樣的發函提醒,省治水辦(河長辦)會和現場督查一樣做到一個月一次,實行“一月一提醒”。
據了解,“一月一提醒”和“一月一督查”都是今年省治水辦(河長辦)開展的“四個一”督查行動中的內容,另外還包括“一月一通報”和“一月一考評”。其中“一月一通報”是對完成年度工作目標任務明顯滯后,特別是縣控以上斷面水質反彈惡化、河(湖)長履職不到位的,以及經提醒后整改進展不力和督查中發現的有關問題,予以公開通報;“一月一考評”,則是將開展提醒、督查、通報等平時情況都納入年度考核,通過著眼“日常”、緊盯“平時”,切實做到“督”在日常,“考”在平時,變年終考核為過程考評。
此外,廣大市民群眾如果發現有河道水質等問題,除通過當地投訴舉報渠道舉報外,還可撥打0571-28059377進行反映,省治水辦(河長辦)會第一時間受理調查、第一時間處置反饋,與社會公眾一同為推進美麗浙江建設和打造大花園作出更多更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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