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愿意接受處罰,我不該貪這點小便宜啊!”浙桐鄉貨05818船舶船主劉某后悔地說。昨天,記者從桐鄉市地方海事所了解到,桐鄉市地方海事處行政執法人員近日在杭平申線屠甸航段開出了浙江省內河船舶首張船舶燃油不達標罰單。
據了解,前幾天,桐鄉市地方海事處行政執法人員在杭平申線屠甸航段進行船舶燃油抽樣檢測,發現一艘船名號為浙桐鄉貨05818的散貨船提供的加油憑證為平湖一私營加油點,隨即對該船燃油進行了抽樣,并送第三方檢測公司進行相關檢測。檢測結果顯示,該船使用的燃油含硫量超過了浙江省船舶排放控制區所規定的含硫量上限,屬于使用了不合格燃油,其行為已經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106條之規定,鑒于當事人主動糾正了違法行為,違法程度較輕,最終對行政相對人進行了責令改正并處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
據該船戶介紹,因某加油站的燃油售價比較優惠,為了節約成本,船戶定點在該加油點加油。船戶對使用不合格燃油屬于違法行為表示十分不理解,認為處罰過重。經過執法人員的解釋和教育,船戶認識到使用不合格燃油會對大氣造成嚴重污染,執法人員提醒,當燃油價格過低時,船戶應當警惕其中是否有貓膩。最終,船戶表示愿意接受處罰,今后將在正規加油點加油。
據悉,為切實加強內河船舶大氣污染防治監督管理,桐鄉地方海事部門嚴格實施船舶排放控制區方案。建立健全了靠港船舶燃油抽樣送檢制度,合理設定取樣抽檢比例,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對船舶燃油進行取樣檢測,掌握轄區船舶燃油硫含量達標情況。截至目前,我市已對43艘船舶燃油進行了抽樣送檢,切實維護桐鄉水域大氣質量。此外,在做好常規性監督檢查的基礎上,桐鄉地方海事部門重點加強對到港船舶防止空氣污染證書、船用產品檢驗證書、油類記錄簿、輪機日志等防污染證書、文書的監督檢查,確保船舶各類防污染證書配備齊全,文書記載規范。同時,督促船舶選擇正規加油站,使用合格燃油,每次加注燃油要如實記錄在油類記錄簿或輪機日志中,并保存燃油供應單證,供海事管理機構備查。
凡注有"浙江在線"的稿件,均為浙江在線獨家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浙江在線",并保留"浙江在線"的電頭。
新聞熱線:0571-85310331 網站電話:0571-85361818 網站總監:龐世豪
服務百姓、貼近政府、打造權威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