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地處我國西南邊陲的云南省,是我國重要的生物多樣性寶庫和西南生態安全屏障,生物多樣性豐富性、特有性、脆弱性十分突出,保護任務十分繁重。在目前國家層面還沒有關于生物多樣性保護的專項法律法規,其他省(區、市)也沒有類似法規的情況下,云南省歷時近8年探索創新,在全國率先出臺了生物多樣性保護地方性法規——《云南省生物多樣性保護條例》,為云南省進一步健全生物多樣性保護法規體系、依法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提供了堅強的法律保障。云南省的做法值得學習和借鑒。
云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于9月21日表決通過的《云南省生物多樣性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這是全國生物多樣性保護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規。《條例》的施行,標志著云南省生物多樣性保護和管理進入了規范化、法治化軌道。
如何全面領會《條例》的精神實質,準確把握條例的基本內容,宣傳和貫徹實施好《條例》,云南省人大常委會于10月16日在昆明市舉行《條例》新聞發布會,介紹相關情況,為公眾釋疑解惑。
探索依法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
多方聯動歷時近8年完成立法
云南省人大常委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董英介紹,《條例》是全國第一部生物多樣性保護的地方性法規,開創了我國生物多樣性保護立法的先河。從2011年省環保廳開始《條例》草案起草,到今年9月21日省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歷時近8年,來之不易。
云南省是我國生物多樣性最豐富的省份,也是全球34個物種最豐富且受到威脅最大的生物多樣性熱點地區之一,是我國重要的生物多樣性寶庫和西南生態安全屏障。云南省國土面積僅占全國的4.1%,卻囊括了地球上除海洋和沙漠以外的所有類型,涵蓋了從熱帶到寒帶的各種生態類型;各類物種種數、國家重點保護的物種種數均接近或超過全國的50%,居全國之首;同時云南省生物多樣性特有性、脆弱性十分突出,保護任務十分繁重。
云南省委、省政府歷來高度重視生物多樣性保護,在全省各級各部門和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下,不斷加強管理,加大投入,積極保護,全省生物多樣性保護取得了明顯成效。同時,云南省生物多樣性保護仍面臨認識不深、保護意識不強、投入不足、管理不力、法規體系不完善等突出問題。
為進一步健全云南省生物多樣性保護法規體系,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2008年,省政府出臺了《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滇西北生物多樣性保護的若干意見》《滇西北生物多樣性保護行動計劃(2008~2012年)》《滇西北生物多樣性保護規劃綱要(2008~2020年)》等文件。2012年4月,云南省生物多樣保護聯席會議發布《云南省生物多樣性保護西雙版納約定》,明確要“頒布施行《云南省生物多樣性保護條例》”。2013年5月,省政府批準實施的《云南省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與行動計劃(20012~2030年)》進一步將“制定《云南省生物多樣性保護條例》”列入優先行動和優先項目。2014年,《條例》立法工作被列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工作要點》,省政府把開展《條例》立法作為生態文明制度建設的主要任務之一來抓。
為落實云南省委的決策部署,省級各有關部門相互配合,積極支持,為《條例》立法先后開展了資料收集、文獻查閱、草案起草、實地調研和咨詢論證等大量工作,各州(市)縣、省內外各有關科研院所、大專院校、專家學者和社會公眾也為《條例》草案的修改提出了許多意見和建議。
董英認為,云南省在全國率先出臺《條例》,對健全我國生物多樣性保護法規體系、推動國家開展相關立法具有積極促進作用,對進一步加強云南省生物多樣性保護具有深遠的歷史意義和重要的現實意義。《條例》的出臺,是把云南省建設成為中國最美麗省份和全國生態文明排頭兵的重要舉措,還將有利于國家履行生物多樣性公約,對保護國家生物多樣性戰略資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突出生物多樣性保護重點
《條例》具有較強可操作性
董英介紹,《條例》共7章40條,分別為總則、監督管理、物種和基因多樣性保護、生態系統多樣性保護、公眾參與和惠益分享、法律責任、附則。
《條例》遵循保護優先、持續利用、公眾參與、惠益分享、保護受益、損害擔責的原則,結合云南省生物多樣性的特點,針對生物多樣性保護面臨的問題和困難,突出生物多樣性保護的重點,具有較強的地方特色和可操作性。
一是體現了“保護優先”的原則。從保護對象上看,《條例》將生物多樣性的生態系統、物種和基因三個層次都作為保護對象;從保護方式上看,《條例》規定要采取就地保護、遷地保護、離體保存相結合方式,建立生物多樣性保護體系和網絡;從保護措施上看,《條例》涵蓋了生物多樣性保護的規劃編制、調查與監測、行政執法、區域協作、公眾參與、惠益分享、宣傳教育等方面。《條例》充分體現了生物多樣性保護的全面性和系統性,突出了“保護優先”的原則,為依法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奠定了法制基礎。
二是明確了生物多樣性保護的職責。《條例》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生物多樣性保護負責。這就意味著各級人民政府是生物多樣性保護的責任主體。結合各相關部門的職能職責,《條例》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實施綜合管理,林業、農業、水利、住房城鄉建設、國土資源、衛生等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的體制,進一步明晰了環境保護部門和各有關部門在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中的職責分工。
三是完善了生物多樣性保護的制度。為建立健全生物多樣性保護制度,《條例》在總結了云南省多年來開展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建立了生物多樣性調查規劃與監測預警制度、損害賠償與保護補償制度、外來入侵物種管理制度、惠益分享制度和聯合執法機制、資金投入機制、信息共享機制、跨境保護合作機制等。并且規定在制定有關規劃時,應當與生物多樣性規劃或者計劃銜接。通過這些制度的設置,云南省生物多樣性保護制度進一步完善,建立了生物多樣性保護的長效機制。
四是突出了云南省的地方特色。近年來,云南省率先在全國各省(市、區)發布了生物物種名錄、物種紅色名錄和生態系統名錄,在國內外引起了很大的反響,并得到了國家相關部門的高度肯定。《條例》在總結前期工作的基礎上,明確了編制并發布相關名錄,并對極小種群物種實施搶救性保護,對云南省特有物種和在中國僅分布于云南省的物種實施重點保護。云南省是我國少數民族最多的省份之一,民族文化豐富多彩。為弘揚民族生態文化,充分發揮少數民族相關傳統知識對生物多樣性保護的作用,《條例》明確了要加強與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傳統知識、方法和技能的保護,并建立了生物遺傳資源及相關傳統知識的獲取與惠益分享制度。這既體現了《生物多樣性公約》的相關精神,也突出了云南省的地方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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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當前社會各界廣泛關注的與《云南省生物多樣性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頒布實施相關的問題,云南省人大常委會、省環保廳、西南林業大學、中國科學院昆明植物研究所等單位相關負責人在新聞發布會現場進行了解答。
★ 《條例》是一個創新性立法,其主要特點有哪些?
云南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譚叢:
《條例》的主要特點體現在四個方面:一是全國首個生物多樣性保護的地方性法規。目前,國家層面沒有生物多樣性保護的專項法律法規,其他省(市、區)也沒有類似的法規。
二是條例建立了科學合理的管理體制。《條例》中明確規定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綜合管理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分部門管理相結合的管理體制,有利于形成管理的合力,共同做好生物多樣性的保護工作。
三是《條例》將編制生物物種目錄、生物物種紅色名錄和生態系統名錄法定化。《條例》將云南省保護中的好經驗、好做法上升到地方性的法規中予以規范。
四是注意規劃之間的銜接。在《條例》中明確規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制定有關規劃時應當與生物多樣性保護規劃或者計劃銜接,將生物多樣性保護內容納入建設項目、自然資源開發環境影響評價,從源頭上避免或者減少有關規劃的編制、實施以及建設、開發活動對生物多樣性可能造成的不利后果。
★ 《條例》與現行相關法律法規相比,填補了哪些方面的空白?
云南省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史政:
在20世紀80年代,聽說云南迪慶香格里拉有滇金絲猴,一部分志愿者組織了一個工作組進駐白馬雪山自然保護區想去拍滇金絲猴,大約花了一個月的時間,只拍到了一張滇金絲猴脊背的照片。現在大家可以近距離看到滇金絲猴,在迪慶維西縣薩瑪格有一個滇金絲猴的觀賞點,前去觀賞滇金絲猴的人絡繹不絕。這充分說明自然生態保護工作是一項長期性和艱巨性并存的工作。
云南省的《條例》是率先在全國發布的生物多樣性的地方性法規,非常具有前瞻性。在現行相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在區域劃分、生物多樣性知識傳承、外來物種引入,以及外來入侵物種防控、生物多樣性價值評估和保護補償等方面進行了具體規定,對相關行為進行了規范。《條例》頒布實施后,如果生物多樣性保護小區區域性發展起來,以后星羅棋布的生物多樣性保護小區會不會形成云南省旅游發展的一個亮點?比如,一個縣有成千上萬只蝴蝶聚集在一起,就會形成一個以蝴蝶為主的區域性的生物多樣性區域,會讓很多人都向往。我國有13億人口,那么多人,有一小部分人喜歡一個點,也是很大的關注群體了。
★ 《條例》中有“劃定并向社會公布生態保護紅線”的相關規定,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對保護生物多樣性有什么作用?
云南省環保廳副廳長高正文:
生態保護紅線是把生態空間里具有重要生態功能的區域劃定出來保護好,現在劃了三條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生態保護紅線。生態保護紅線是指在生態空間范圍內具有特殊重要生態功能、必須強制性嚴格保護的區域,通常具有重要水源涵養、生物多樣性維護、水土保持、防風固沙等生態功能。這當中,生物多樣性維護功能是極其重要的一個方面。
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工作由省委、省政府部署,省環保廳組織。今年6月,省政府發布的《云南省生態保護紅線》包含了生物多樣性維護、水源涵養、水土保持三大類型,生態保護紅線的劃定使全省重要生態系統、最珍貴的地帶性植被、珍稀瀕危物種棲息地,以及六大水系上游區70%以上的面積得到了保護。
★ 《條例》中對外來入侵物種放生有了處罰規定,普通民眾如何辨別哪些物種為外來入侵物種,如果發現疑似外來入侵物種又該如何處理?
中國科學院昆明植物研究所所長、研究員孫航:
2003年,原環境保護部聯合中國科學院發布了《中國第一批外來入侵物種名單》。截至目前,中國自然生態外來入侵物種名單共發布了四批。大家可以通過生態環境部官網下載。名單圖文并茂,針對每個物種均配照片,方便大家辨識,并有外形特征、分布、入侵危害、控制方法等方面的文字描述。下一步,科研部門將對外來物種進行新的調查和梳理。計劃開展編制《云南省外來入侵物種名單》工作,圖文并茂,便于市民了解外來物種;加大相關知識的宣傳,提高公眾對外來物種的認知。關于放生過程中帶來的外來物種入侵物問題,《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款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疑似外來物種的,應當及時向當地環境保護、林業、農業、衛生等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相關自然保護地管理機構報告。
★ 生物多樣性保護是專業性很強的工作,如何從科學教育的角度支撐、服務好《條例》的實施?
西南林業大學教授、綠色發展研究院院長吳松:
西南林業大學將發揮優勢,重點從三個方面為《條例》的實施提供科教支撐和專業服務。一是把生物多樣性保護與利用作為生態文明和綠色發展學科建設的重大項目,制定研究計劃,開展多學科、多層面、多角度的理論探討和科學技術研究,自覺為《條例》的實施提供堅實的理論基礎和有力的科技支撐,努力成為生物多樣性研究的先行軍。
二是在林學、生保、植保、野保等相關專業的人才培養中,全面加強生態文明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的專業教育,培養生物多樣性保護的專門人才,為生物多樣性保護提供人才支撐。同時,在全校學生的生態文明素質教育中,融入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教育,培養全體學生牢固樹立生態文明理念、增強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意識、掌握生物多樣性保護的能力,自覺做生態文明建設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的宣傳者、踐行者,努力成為生物多樣性保護的生力軍。
三是充分發揮學校的云南生物多樣性研究院和綠色發展研究院等平臺的作用,整合相關資源,組織全校師生,面向社會面向中小學開展《條例》實施的宣傳輔導,推動各級各類學校開展《條例》實施的教育,促進全社會形成生物多樣性保護的良好氛圍,努力成為服務《條例》實施的主力軍。 蔣朝暉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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