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好了,這家企業終于‘關門’了,飄散的異味消失后,周邊空氣的確好多了。”位于南湖區七星街道的一家玻璃廠主要從事玻璃切割、打磨等業務,然而,該企業未配套設置廢水廢氣處理裝置,在生產過程中經常散發異味,近日,區環保局了解情況后,依照相關法規責令其關停,并做好日常巡查工作,以確保該玻璃廠停產到位,不再對周邊環境產生影響。
今年以來,南湖區全面打響“退散進集”攻堅戰,推進“低散亂”企業(作坊)整治,對此,區環保局主動發揮自身職能優勢,積極助力“低散亂”企業“退散進集”工作,讓不少像這家玻璃廠一樣未過“環保關”的企業沒有立足之地。“我們通過開展‘藍天保行動’、‘清廢凈土行動’等專項行動,全力整治‘低散亂’企業涉氣、涉廢問題,不定時對企業進行現場檢查,嚴厲打擊各類違法排污行為。”區環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截至目前,該局已立案查處“低散亂”企業(作坊)40家次,處罰314.71萬元。
一個廠子內又設有“小廠”,存在著行業混亂、無照經營且環保設施不達標,這是“廠中廠”的典型特征,因此,“廠中廠”整治也是“退散進集”工作的重要內容。記者了解到,今年,區環保局結合轄區實際情況,新出臺《南湖區無環保措施企業(作坊)及“廠中廠”專項整治行動方案》,進一步明確整治工作目標、主要措施、實施步驟、保障措施等,全力推進無環保企業(作坊)及“廠中廠”專項整治。
“新方案進一步落實了主體責任和屬地職責,結合了全區‘四無’企業(作坊)整治專項行動及‘廠中廠’租賃企業安全隱患整治提升行動,按照法律法規相關規定,以查無照、糾違規、重提升、強監管、嚴規章的主要手段,全面提升了鞏固全區治理效果。”該負責人說,新方案要求對未經環保審批且未配套環保治理設施的“低散亂”“廠中廠”,逾期未補辦的或不具備環保審批條件的,將依法予以處置,可以說對相關企業的環保要求更加嚴格了。
與此同時,為了加強部門聯動,區環保局還充分利用市、縣(區)二級環保部門和跨部門聯動機制,互通執法信息,強化現場處置,形成合力打出“組合拳”,共同推進“低散亂”企業(作坊)整治。“此前,我們連同公安、國稅部門對余新鎮普光村、金星村未騰退的67家企業進行執法檢查,并聯合綜合執法、市場監管、公安部門對拒不配合、未經審批的12家違法作坊開展執法倒逼,使得工作取得實效。”該負責人說。
此外,區環保局還成立了環保綠色宣講團,由17名業務骨干圍繞各自業務上涉及的環保政策、法律法規和環保工作要求等,通過列出17個宣講題目,進村入企進行宣講,提升“低散亂”企業環保法律法規意識,通過多次上門與企業主溝通協調,幫助解決一些環保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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