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5月8日訊(浙江在線記者 龐舒青)被多位消費者投訴在商品房銷售中存在虛假宣傳行為,省消保委約談至今仍未作出書面答復,日前,浙江省消保委曝光浙江南都置業有限公司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例。
據了解,2018年3月,聞剛等11名消費者向省消保委投訴浙江南都置業有限公司在商品房銷售中存在虛假宣傳行為。消費者反映,2016-2017年間,上述消費者陸續購買了浙江南都置業有限公司開發的陽光天際商品房,該商品房位于杭州市余杭區良渚街道良渚文化村。銷售時開發商以樣板房形式展示了房屋結構及裝修情況,其中樣板房(中間套)中庭部分搭建成餐廳。同時,售樓人員明確表示業主可以按照樣板房對房屋中庭進行搭建。2017年下半年商品房交付后,部分業主對房屋中庭進行了搭建裝修。2018年3月,業主對中庭的搭建部分被當地執法部門認定為違章建筑,并遭到強制拆除。消費者認為開發商在銷售過程中存在虛假宣傳,損害了其合法權益。
省消保委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條明確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第二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經營者以廣告、產品說明、實物樣品或者其它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狀況的,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實際質量與表明的質量狀況相符。《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設置樣板房的,應當說明實際交付的商品房質量、設備及裝修與樣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說明的,實際交付的商品房應當與樣板房一致。
樣板房是消費者決定購買商品房的重要依據,消費者按照浙江南都置業有限公司展示樣板房而搭建的裝修建筑,被認定為違章建筑而遭到拆除,其財產遭受了重大損失。此案處理中,省消保委于4月12日組織雙方進行調解,要求浙江南都置業有限公司限期對消費者投訴反映的問題作出說明并提出解決措施。逾期未答復后,省消保委于25日約談浙江南都置業有限公司,重申上述要求,但浙江南都置業有限公司至今未作出書面答復。省消保委表示,浙江南都置業有限公司的上述行為,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