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重大污染物減排工程類項目,按減排認定績效給予不超過50萬元的補助;對工業企業污染治理類項目,每個給予總額不超過50萬元的補助……昨天上午,《秀洲區關于支持企業綠色穩定發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簡稱《綠色穩定發展若干政策》)正式發布。
據了解,《綠色穩定發展若干政策》共含3個方面6條政策,從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推動生態環境治理等方面加大生態環保資金補助;從開辟審批綠色通道、提質項目全程服務等方面提速環評審批服務效能;從提供精準紓困幫扶、提高環保監管柔度等方面落實監管服務并重舉措,強化要素保障,精準幫扶企業,以最快速度、最優服務、最實舉措支持企業綠色穩定發展,以超常規舉措推動全區經濟企穩回升,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秀洲區聚焦提增發展效益,以“實”為要,做好“加法”。根據《綠色穩定發展若干政策》,對重大污染物減排工程類項目,按減排認定績效(化學需氧量和氨氮2萬元/噸、VOCs和氮氧化物0.5萬元/噸)給予不超過50萬元的補助。對工業企業污染治理類項目,每個給予總額不超過50萬元的補助,其中投資200萬元以下的按10%補助,超過200萬元的超出部分按5%補助。對環境突發事件的監測、損害評估、危廢鑒定和處置、土壤污染調查評估及修復、污染專項整治等應急事項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處理。
對于積極推進“無廢產業”發展,成功創建市級“無廢工廠”“無廢集團”“無廢園區”的,每個給予5萬元補助,入選省級“百優細胞”的,每個給予10萬元補助;持續推動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工作,助力秀洲區低碳綠色發展,通過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的,每個給予5萬元補助;大力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鼓勵低(零)碳發展模式,通過省級部門驗收的低(零)碳試點鎮,每個給予10萬元補助,通過省級部門驗收的低(零)碳試點村,每個給予5萬元補助。
在加大資金補助,推動生態文明建設與生態環境治理,引導產業綠色發展的同時,秀洲區還做好“減法”。為了減輕企業負擔,對無主觀故意、首次輕微的環境違法行為,且企業及時糾正并未造成環境污染后果的,可以依法免予行政處罰。對于企事業單位因配合政府管控要求,實施停工停產造成經營困難,不能及時繳納行政處罰罰金或其他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經申請同意,可分期繳納。支持企事業單位進行環境信用修復,疫情防控期間,可通過郵件、傳真等方式申請信用修復。
全過程跟蹤式服務,通過建立重大項目專人負責制度,確保項目提前開工;建立“三群”項目對接服務制度,組建項目準入預審服務群、屬地項目溝通對接群、營商環境和總量交流群,提供“把脈問診”服務;建立敏感項目環評專家預評估制度,提升環評審批質量……落實監管服務并重,秀洲區提供精準紓困幫扶,切實加大生態環境執法監管正面清單企業培育力度,主動對接幫助企業達到“無事不擾”條件,發揮環保績效高水平企業的標桿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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