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財政廳、省住建廳近日出臺《湖南省城鄉生活污水治理PPP項目操作指引》(以下簡稱《指引》),適用于全省城鄉生活污水治理項目,規范城鄉生活污水治理PPP項目識別、準備、采購、執行、移交各環節操作流程,績效考核結果作為政府付費主要依據。
《指引》指出,城鄉生活污水治理PPP項目應由政府主導、市場運作;廠網一體、建管并重;城鄉統籌、存量新建并舉;風險分擔,合作共贏;規范運作,嚴格監管。
《指引》強調,加強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發揮政府在規劃統籌、政策執行,風險把控等方面的優勢,以及社會資本在投融資管理、專業技術、建設運營等方面的優勢,集約高效推進項目實施,建立契約精神下的風險分擔和利益共享機制。
《指引》明確了項目資金來源。其中,各市、縣(區)應結合自身財力,綜合考慮上級補助、債券資金、財政預算投入等,多渠道籌集配套管網建設資金;制定和完善污水處理收費機制,可將污水處理設施投資建設納入PPP項目范圍,合理確定納入PPP項目范圍的配套管網建設內容和投資額度(合作期內污水處理收費比例不得低于10%的前提下,可適當考慮納入部分管網),并落實污水治理PPP項目的運營補貼付費來源。
已啟動的新建項目、存量項目經營模式與湖南省城鄉生活污水治理PPP項目相關政策不一致的,應進一步優化投融資結構,積極調整項目運作方式(BOT、ROT、TOT及多種方式綜合運用等),提高建設質量和運行效率。
為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實施城鄉生活污水治理,根據財政部相關規定,將湖南省城鄉生活污水治理PPP項目操作流程總體劃分為項目識別、項目準備、項目采購、項目執行及項目移交共五大階段、15個工作程序。
在項目采購方面,城鄉生活污水治理PPP項目社會資本選擇主要包括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和競爭性磋商等方式,以PPP項目實施方案批復為準。項目應考慮專業能力要求、合作期限等因素,注重考察社會資本在污水處理領域投資建設與運營的能力和業績,確保項目建設與設施運行效率。
《指引》還提出,加強項目全生命周期的合同履約管理,建立健全項目動態績效評價體系和考核機制,績效考核結果作為政府支付服務費用的主要依據。在信息公開與監督管理方面,要建立政府信用約束機制和信用評級和黑名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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