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5月25日,涉及25個省、直轄市、自治區的2019年生態環境保護統籌強化監督(第一階段)的現場工作全部結束。1038人組成的92個現場工作組,用10天時間,完成了251個地市的3804個點位的核查和檢查工作。
值得關注的是,將過去各個專項的“分頭行動”統籌為統一行動,是生態環境監督執法工作的第一次。
分散變統籌,其目的是整合監督檢查考核,減輕地方負擔。雖在工作模式和方法上有很大變化,但其緊盯問題和壓實責任的核心并沒有改變。
統籌了各項工作,但“突出重點,聚焦攻堅”的原則沒有變
“會議時間很短,組長講話言簡意賅,并表示在現場檢查階段只開這一次會,只調閱一次材料,一個地市只去一次,一個區縣一個現場組,這在過去是不可想象的。”第一次與工作組見面,天津市生態環境局的同志們就從溝通會上感受到了此次統籌強化監督與以往的不同。
正如天津市生態環境局感受到的,相比之前的督查、檢查,此次統籌強化監督有很大變化。
比如,與之前各專項的“分頭行動”不同,此次統籌強化監督將工作內容進行統籌,共涉及水源地保護、“清廢”行動、打擊“洋垃圾”、“三磷”整治、黑臭水體治理、斯德哥爾摩公約和汞公約履約抽查、群眾信訪線索現場核查等7個方面 。
統籌優化還體現在將涉及同一地區的多項攻堅任務進行整合,一個省份只派駐一個工作組,一撥人同時干幾項活,與統籌前相比,現場監督任務覆蓋縣區減少了60%。
“據估算,任務、地域、人員、計劃、時間和方式等方面的優化統籌,使此次統籌強化監督與之前相比到地方進駐時間減少了80%左右。”生態環境部工作人員說。
2019年被黨中央、國務院定為“基層減負年”。在這個背景下開展統籌強化監督,是生態環境部落實中央統籌規范監督檢查考核要求的具體舉措,也是為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作出的一項重要制度安排和機制創新。
在此前的生態環境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生態環境部執法局局長曹立平就介紹,當前和今后一段時間,生態環境部只開展兩項監督檢查考核工作,一項是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另一項就是生態環境部直接組織的強化監督工作。
強化監督重點任務圍繞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確定的7場標志性戰役開展,一類是針對京津冀及周邊和汾渭平原,開展常態化的藍天保衛戰強化監督;另一類是針對重點區域、重點領域、重點問題,分階段開展的統籌強化監督。
貫徹落實中央要求,積極為基層減負,并不意味著工作有所弱化。
“不動搖、不松勁、不開口子,保持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建設的定力沒有變;聚焦污染防治攻堅戰確定的重點任務和群眾關心的問題,這個工作原則也沒有變。對于整改落實不到位的,我們也將一抓到底,緊盯不放。”曹立平說。
改變了工作機制,但保障質量和效果的前提沒有變
重點任務的統籌,要求工作機制和方法也要做出改變。
此次統籌強化監督有涉及領域多、現場點位多、監督人員多、業務歸口多等特點,工作涉及現場核查、綜合協調、業務指導等多個環節,實現各個流程的“耦合”,從某種意義上直接決定著工作的質量和成效。
相比之前較為繁瑣的工作機制,統籌強化監督提出了“扁平化”指揮的概念,即按照“部協調組—省工作組—現場組”方式開展工作,即所有內部指令上傳下達、日常調度、信息溝通、地方申訴等,均實行歸口管理,由協調組統一負責。
充分減少工作層級與人員,強調的是工作效率。另一個調整優化——“兜底式的保障服務”則強調的是工作質量。
統籌強化監督協調組辦公室內,保障員張海鵬像往常一樣打開手機,開始逐一查看他所負責三個省份各地市的天氣預報,并在工作群中對現場工作人員進行提醒。
在協調組,像張海鵬這樣的保障員一共9位,每人負責兩到三省的綜合協調工作。手機24小時開機,遇到問題第一時間解答,如解答不了馬上轉交給相關業務司局。
這種“兜底式”服務的背后,是另外多個領域、多個團隊的強大支撐。
比如,從現場工作人員提出專業問題,到得到解答的時間并不長。因為負責解答的同事,可能就坐在張海鵬的旁邊。
這種專項業務問題“點對點”解答,就是統籌強化監督實施牽頭司局業務指導工作機制的一項內容:明確專人負責現場問題解答;協調組內設7個專項業務小組,保障現場監督平穩有序開展。
除了協調組內設有專人專班,各專項還組織多名業務骨干和相關專家集中辦公,確保現場工作能夠達到目標要求。
一切組織機制的變化和優化,都是為現場檢查提供便利,目的則是保障工作效果。
“比如對照這本工作手冊,可以清楚地看到組織實施、工作任務和流程以及相關的細則,操作更方便了。”在辦公室,工作人員拿起手邊《省組組長職責、現場組組長工作任務清單》向記者介紹。
像這樣的操作手冊和指導性規范要求材料,一共有20多份,在10天的現場工作中,它們成了工作人員的“必需品”。
在前期準備階段,張海鵬和協調組的同事們就開始著手對檢查要點和任務進行細化。針對不同的任務要求,各個專項也制定了相對應的工作手冊。
“將每一項工作要求、問題線索和注意事項等清單化,就是強調實用性和可操作性,保障工作質量,讓來自不同單位、不同專業領域的檢查組同志能尺度一致,同時地方政府也能看得懂,更容易接受,達成共識。”統籌強化監督協調調度組工作人員介紹說。
增加了“互動”環節,壓實責任和解決問題的目的沒有變
5月20日,浙江省紹興市,現場檢查的工作人員發現在群眾舉報的河流上有油污漂浮現象,經過認真詳細檢查,確定油污的來源是分水水泵漏油造成。
查明原因后,檢查組立即指出問題,要求、指導地方管理部門對設備進行檢修,并采取措施清理污染。現場檢查組的這一舉動,得到了廣大管理部門和群眾的贊許。
“我們這次來的目的既是發現問題,更是幫助大家解決問題。”
正如浙江組開展的工作,統籌強化監督的任務是壓實責任,緊盯重點,其目的還是推動中央決策部署落地見效和問題的解決。
相比以往督查組發現問題直接上報,此次統籌強化監督工作組每日會將現場發現的所有問題和相關證據統一發送至被監督省份指定聯絡員郵箱。
“及時發來現場核查發現的情況,方便我們馬上解決問題,有不同的理解還可以進行申訴,這種做法很好。”
為工作組及時指出問題“點贊”的同時,云南省生態環境廳的同志們還特別提到了此次統籌強化監督專門設立的申訴機制。
對于工作組發現和指出的問題,各地如存在異議,可在3日內向生態環境部進行申訴,由各省級生態環境部門統一提交有關申訴材料。
給了地方“說話”的機會,體現了其“幫扶”的初衷,更重要的是加強了彼此的交流。
“事實部分達成共識之后,結合一個具體問題對法規、標準進行討論,是一個很好的宣貫機會,也讓我們能夠更多地了解地方的實際情況。”“后方”負責水源地專項的工作人員肖靜表示。
在此前的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專項中,申訴機制已經開始在其專項的APP中開始使用。通過APP建立的“現場填報—專項副組長初審—部協調組復審—地方申訴—部協調組終審”的五級問題報送質量把控體系,使工作組和地方都能隨時跟進并溝通每個問題的進展。
先行先試的經驗和做法,為將申訴機制推廣到此次統籌強化監督的所有專項中提供了基礎。肖靜表示,下一步,將針對具體情況制定更加細化的問題認定和申訴受理標準,進一步降低人為因素的影響。
模式方法“七十二變”,但緊盯問題和壓實責任的核心并沒有變。在數量上做減法,在質量上做加法,在效果上做乘法。在變與不變之間,第一階段統籌強化監督為形成可推廣、可復制、可借鑒的監督執法模式和工作方法探索了做法,積累了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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