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臺州市生態環境局、臺州市財政局聯合出臺《臺州市土壤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對土壤環境違法行為,經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查證屬實的,最高給予實名舉報人20萬元獎勵。
此次出臺的《辦法》規定了土壤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的范圍、條件、額度以及認定申領流程等內容。
《辦法》明確,非法處置、轉移污染土壤;非法向農用地排放重金屬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質含量超標的污染物;土壤污染責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權人未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評估、采取風險管控措施、實施修復以及效果評估;實施風險管控、治理修復活動對土壤、周邊環境造成新的污染等9種土壤環境違法行為,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根據舉報線索查證屬實,并對違法企業做出行政處罰后,給予實名舉報人獎勵,獎勵金額為當次處罰金額的20%范圍內,最低4000元,最高可達20萬元。
舉報人可以通過來信、來訪、網絡(電子郵件、政府網站、微信平臺)、電話(12345、12369)等途徑向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舉報土壤環境違法行為。
去年,我市土壤污染綜合防治先行區建設始終走在全國前列,完成了農田土壤環境質量詳查和重點行業企業基礎信息采集和風險篩查,臺州經驗連續三期在全國地市級培訓班作專題介紹。此外,我市還獲得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實施情況考核優秀。
凡注有"浙江在線"的稿件,均為浙江在線獨家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浙江在線",并保留"浙江在線"的電頭。
新聞熱線:0571-85310331 網站電話:0571-85361818 網站總監:龐世豪
服務百姓、貼近政府、打造權威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