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政府第24次常務會議日前審議并原則通過了《關于推廣應用純電動巡游出租汽車的實施意見》,出租車“油(氣)改電”進入實質性進展。
《實施意見》提出,市區新增巡游車全部采用純電動車,在營運油氣雙燃料巡游車按照“先公營后個體、先示范后推廣”的方式實施“油(氣)改電”。到2020年底前,力爭市區公營車提前更新為純電動車,鼓勵引導個體車提前更新。
相比燃油車,純電動車具有環保優勢。然而,購車價格高、充電不方便、充電價格高、快充時間長等問題,讓車主望而興嘆。推進純電動巡游車推廣應用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社會敏感度高,能否解決車主關注的焦點問題,將是決定成敗的關鍵。
將打造充電服務綜合體
要讓純電動汽車“跑”起來,就要先解決充電問題。對此,《實施意見》聚焦充電服務設施建設,提出將在建成區內選址建設充電服務綜合體或充電站,搭建充電服務平臺和APP。
依托《合肥市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專項規劃(2015-2020年)》,遵循適度超前原則,統一推進充電設施建設。合肥將在建成區內選址建設充電服務綜合體或充電站,在政府、國有企業管轄的公共停車場和設有巡游車蓄車區的交通樞紐、新能源汽車銷售網點等建設巡游車充電站;按照規定在社會停車場規劃、建設充電泊位,逐步形成“數量適宜、布局合理、管理高效、服務智能”的巡游車充電服務保障體系。
同時,充電服務綜合體和較大充電站實行專人管理,兼具餐飲、休息、公廁等功能。而巡游車充電服務平臺和APP,則要實現智能管理。鑒于目前巡游車充電樁建設相對滯后,首期擬更新的純電動巡游車即將投入運營,相關部門將加快充電樁建設及運營組織,確保充電方便。
出租車“改電”可享多重補貼
針對車輛一次性運營補助、更換電池費用、充電費用等車主關心的核心問題,《實施意見》一一給出獎補政策。
《實施意見》明確,按照車主實際支付7萬元/臺標準,在享受國補、地補及省級運營補助資金后,差價在5萬元/臺以內的,按實際差價補助;差價在5萬元/臺以上的,按5萬元/臺補助。
以江淮iEVA50為例,每車市場售價為20.25萬元,除國補、地補7.5萬元和省級統籌運營補助1萬元后,車主支付7萬元購車費用,差價為4.75萬元,由市財政補助。如國家和省級補貼政策調整,一次性運營補助標準另行制定。
除了購車,更換電池也有補貼。據測算,更換一套電池需要費用3.6萬~8萬元不等。《實施意見》明確,車輛運營期限內因電池衰減導致綜合工況續駛里程低于320公里的,生產廠家應當及時更換電池。更換電池費用由市財政按一次更換電池費用的50%予以補助,最高補助3萬元/臺,此項補貼僅可享受一次。
此外,為鼓勵油氣雙燃料巡游車提前報廢更新,按車輛實際使用年限,由市財政分別予以一次性提前更新獎勵,并明確了補貼標準。
目前,合肥純電動巡游車平均充電價格約為1.55元/度。根據目前在營運的500臺純電動車營運數據,平均能耗費用約0.305元/公里,與雙燃料車0.356元/公里相比優勢不明顯。對此,《實施意見》明確,綜合考慮基礎電價和充電設施建設運營成本,將制定充電運營服務補貼政策,合理確定充電服務價格,推動建立低成本、便利化的充電服務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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