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日起,我市在主城區、崇福鎮、濮院鎮、烏鎮鎮部分區域及其他規定區域內實行全年煙花爆竹禁燃禁放。今年春節,是“雙禁”以來的第三個春節。日前,記者從桐鄉市公安局、市應急管理局了解到,春節期間,雖有少數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個例,但全市文明過節、“無煙”過節的氛圍越來越濃。
2月5日大年初一,記者首先來到市區復興路。過去,這里曾有一家規模較大的煙花爆竹銷售點,而如今這里大門緊閉,無人問津。記者巧遇一名想要前來購買煙花爆竹的市民于先生。“前兩年都是在這里買的煙花爆竹,沒想到已經關門了。”于先生說,他本想買些煙花爆竹到農村父母家燃放,既然買不到,也就只能作罷了。
記者從市應急管理局了解到,自2017年11月起,我市禁燃禁放區域內已無煙花爆竹銷售點。“不少市民無處可買煙花爆竹,自然也就打消了念頭,隨著這幾年‘雙禁’不斷推廣,越來越多的市民正在改變傳統習俗,‘無煙’春節的氛圍越來越濃。”市應急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據悉,在春節前夕,市公安局、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綜合行政執法局四個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會同各鎮(街道)、經濟開發區(高橋街道)對全市煙花爆竹經營(零售)單位開展了一次全覆蓋執法檢查。重點檢查各零售店持證情況、實名制銷售登記、現場安全條件等。檢查中,各檢查組不光做到一店一記錄,還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店鋪,責令其限期整改到位;對無證經營、非法儲存等違法違規行為,則堅決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2月7日大年初三,記者又來到市公安局梧桐派出所。該所相關負責人表示,自2月2日以來,該所已查處了多起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案件。但數量相比去年同期已有明顯下滑。
“雖然‘雙禁’已經實行了三年多,但春節前,我們還是開展了大量走訪、宣傳工作,進社區、進企業,告誡轄區居民、企業員工在禁燃禁放區域內切勿燃放煙花爆竹。”社區民警許宏向記者介紹,這項工作他們每年都會做,但今年在走訪時明顯感受到群眾對“雙禁”的支持和認可度更高了,文明過節的氛圍也越來越濃。
不過,對于少數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情況,市公安局仍將堅持發現一起、處罰一起。市公安局治安大隊相關負責人表示,一旦發現有市民在禁燃禁放區域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警方將依據《浙江省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其進行處罰。《辦法》明確規定,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地點、時間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其停止燃放,對個人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處2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罰款。
此外,在禁燃禁放區域,市民切莫存僥幸心理燃放煙花爆竹,應自覺遵守《桐鄉市人民政府關于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的通告》規定,不購買、不燃放。接下去,全市還將加大檢查力度,對于違反規定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將依照法律法規處理。一旦發現有人非法燃放煙花爆竹,市民可撥打110進行舉報,對舉報查實的,還將給予適當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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