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環保信用評價越來越重要,關系著企業的環評審批、信貸融資、水價電價……江蘇省生態環境廳聯合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的《江蘇省企業環保信用評價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19年1月1日起已正式施行。
《辦法》沿用了江蘇環保信用評價傳統的“綠、藍、黃、紅、黑”五色等級劃分方式,同時在評價標準、計分方式、組織實施、結果發布等多個方面做了重大調整,并在健全環保信用評價制度的基礎上,完善了信用修復、聯合懲戒、信用承諾等相關配套的信用管理制度,旨在讓企業及時掌握環保信用等級,自覺履行環保主體責任。
實時動態評價:最遲第16天反映在評價結果上
早在2013年,原江蘇省環保廳就制定出臺了《江蘇省企業環保信用評價標準和評價辦法》,明確了企業環保信用評價原則、指標體系、等級劃分等,每年第一季度由各級環保部門對轄區內監管企業上一年度各項環境行為進行綜合評價,評價結果于當年六五環境日向社會公示。
近日出臺的《辦法》將原年度評價方式調整為實時動態評價方式,解決了原有模式下評價結果不能及時反映企業環境狀況等問題,使企業環境行為信息產生后即刻影響其環保信用評價結果,更好地滿足信用管理時效性要求。
值得關注的是,一項失信記錄產生后最遲會在第16天反映到環保信用評價結果上,從而解決了原信用評價模式下因信息產生和信息使用時間跨度較大導致的信息記錄不準確、信息歸集不全、信用影響滯后等問題。
據了解,環保信用信息要求在產生之日起15日內,由產生信息的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歸集到企業環保信息評價系統中,根據新開發的環保評價系統設定,每晚11點系統對當天歸集的環保信用信息進行結算,自動生成信用結果和信用等級。
實時性的環境信用等級是企業環境管理現狀的最好反映,可以作為企業參與市場活動、評優評先的環保信息依據。有了這個依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也不再需要為企業出具守法證明等文書。
滿分12分,下不封底
今后,江蘇企業環保信用評價將有了本 12 分制的“駕照”。企業環境行為信息產生后,根據《江蘇省企業環境行為信用記分標準》(以下簡稱《標準》)進行記分,生成相應的環保信用等級動態評價結果。環保信用分值由所有有效記錄分值累計確定。《標準》設定滿分12分,下不封底。
其中,信用等級由優到劣依次為:綠色等級11分-12分;藍色等級6分-10分;黃色等級3分-5分;紅色等級1分-2分;黑色等級小于或等于0分。
據悉,初次納入環保信用評價范圍的企業初始環保信用分值為9分。根據環境行為的主觀惡意程度、環境影響程度,最少記1分,最多直接記滿12分,例如對警告、責令停止或改正違法行為的類別扣1分,對因環境犯罪追究刑事責任的類別扣12分。
《標準》對環境行為進行了梳理和篩選,明確規定了涉及信用扣分的18項環境違法違規行為類別和3項環境保護加分類別,并對每一項計分類別規定了確認方式。
記者了解到,企業如果對失信行為不予整改,在環保后督察中將會面臨更嚴厲的處罰或處理措施,從而會被扣除更多信用分值。
采用平行管理模式,同時記入法定代表人個人信用
此次江蘇試行的環保信用評價制度采取了“誰產生、誰歸集、誰負責”原則,改變了之前“縣(區)、市、省”三級遞進式審核模式。也就意味著,企業的環保信用賬戶生成后,不論是區級還是省級,甚至是不同市的生態環境部門,一旦產生了該企業的信用記錄,都可以隨時錄入。
這種平行式的管理模式提高了信息歸集時效性,解決了上級部門在無法全方位掌握企業環境信息情況下進行審核的困擾,打破了信息不對稱的壁壘,實現了層級和地域上環保信用信息的共享。同時也解決了以往對建筑施工單位等流動性較大的企業難以實施信用監管的難題。
《辦法》還要求納入環保信用評價范圍的企業法定代表人做出環保信用承諾。對環保信用等級為黑色的企業,其環境行為信息在記入企業環保信用記錄的同時,記入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個人信用記錄,共享至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生態環境主管部門、信用管理部門以及開展聯合懲戒的相關職能部門依照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規定對相關責任人員采取相應的聯合懲戒措施。
目前,江蘇省生態環境廳組織開發的企業環保信用評價系統已經上線運行。與之前的內網化純辦公系統不同,新設計開發的環保信用評價系統掛設在江蘇省生態環境廳官方網頁,是一個開放性外網運作的系統平臺。
凡注有"浙江在線"的稿件,均為浙江在線獨家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浙江在線",并保留"浙江在線"的電頭。
新聞熱線:0571-85310331 網站電話:0571-85361818 網站總監:龐世豪
服務百姓、貼近政府、打造權威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