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然資源部印發《關于加強圍填海項目監管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各界公開征求對新增圍填海項目監管和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處理情況的意見。
自然資源部提出,海區派出機構要對新增圍填海項目用海、岸線占用、生態保護修復等情況進行監管。監管分三階段進行。
項目施工前,現場監管其海域使用現狀、原始岸線特征、毗鄰海域開發利用情況、施工方案是否落實用海批復有關要求等;施工中,監管工程實施進展情況、用海情況、施工方案實施情況、生態保護修復方案落實情況等;填海完工后,監督海域使用竣工驗收是否按要求及時開展、生態保護修復措施是否落實等。
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由海區派出機構監督地方進行處理。重點對4個方面進行監督,即開發利用情況、生態保護修復方案落實情況、違法違規圍填海查處情況、圍填海工程拆除情況。征求意見稿提出,如確有必要,可適時組織開展現場監測,對生態評估結果進行驗證分析,并視情況通知地方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組織開展針對性的生態保護修復措施。
根據征求意見稿,海區派出機構和沿海各省(區、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按照“誰審批、誰監管”的要求,對具體用海項目進行監管,監管內容包括項目開發利用進度、是否擅自改變用途等。2017年底前批準而尚未完成圍填海的項目,根據項目實際進展情況,參照新增圍填海項目的監管內容進行監管。
據悉,該通知的起草,旨在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濱海濕地保護 嚴格管控圍填海的通知》和《自然資源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濱海濕地保護 嚴格管控圍填海的通知>的實施意見》。通過加強對圍填海項目的監管力度,有效促進海洋資源集約節約利用,強化海洋生態保護修復,確保國家嚴管嚴控圍填海政策落到實處。
根據《通知》,此次意見征求時間截至2019年1月23日。
凡注有"浙江在線"的稿件,均為浙江在線獨家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浙江在線",并保留"浙江在線"的電頭。
新聞熱線:0571-85310331 網站電話:0571-85361818 網站總監:龐世豪
服務百姓、貼近政府、打造權威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