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近日向媒體通報各地2018年1-10月環境行政處罰案件與《環境保護法》配套辦法的執行情況。
2018年1-10月,全國共下達處罰決定書145167份,罰沒款金額為118.295億元。行政處罰力度較大的省份為:廣東、江蘇、河北、山東、浙江。其中,江蘇省(17.90億元)和廣東省(13.56億元)的罰沒款金額超10億元。
1-10月,行政處罰案件數量排名前十的地市為:廣州市、石家莊市、東莞市、蘇州市、深圳市、濰坊市、邯鄲市、佛山市、成都市、無錫市;罰沒款金額排名前十的地市為:蘇州市、深圳市、徐州市、廣州市、無錫市、南通市、東莞市、石家莊市、佛山市、常州市。
1-10月,行政處罰案件數量排名前十的縣(區)為:廣州白云區、佛山順德區、濰坊壽光市、天津武清區、廣州增城區、無錫江陰市、蘇州吳江區、北京大興區、深圳寶安區、北京房山區;罰沒款金額排名前十的縣(區)為:深圳寶安區、佛山順德區、無錫江陰市、上海崇明區、常州武進區、廣州增城區、蘇州昆山市、上海奉賢區、上海寶山區、惠州博羅縣。
1-10月,全國實施五類案件總數為33015件,比去年同期(32227件)增長2.45%。其中,按日連續處罰案件633件,比去年同期(936件)減少32.4%;罰款金額9.54億元,比去年同期(10.19億元)減少6.4%;查封、扣押案件17810件,比去年同期(14692件)增長21.2%;限產、停產案件5777件,比去年同期(7193件)減少19.7%;移送行政拘留6590起,比去年同期(7093起)減少7.1%;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2205件,與去年同期(2313件)減少4.7%。
《環境保護法》配套辦法案件數量較多的為江蘇、廣東、安徽、浙江、福建、陜西六省。案件數量與去年同期相比上升明顯的為重慶、廣西、河北、天津、江蘇、河南六省市。
1-10月,配套辦法案件數量排名前十的地市為:臺州市、廣州市、呂梁市、無錫市、徐州市、西安市、泉州市、合肥市、蘇州市、常州市。
截至10月底,全國所有地市均有適用《環境保護法》配套辦法的案件。
1-10月,配套辦法案件數量排名前十的縣(區)為:廣州白云區、合肥長豐縣、泉州晉江市、阜陽阜南縣、深圳龍華新區、呂梁交城縣、西安鄠邑區、徐州豐縣、常州武進區、連云港贛榆區。
截至10月底,還有167個縣(區)沒有適用配套辦法案件。零案件縣(區)較多的省份為山東、河北、山西、湖北等4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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