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省小城鎮環境綜合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獲悉,我省發布《關于在小城鎮環境綜合整治中加強歷史文化資源保護與利用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要求各地在小城鎮環境綜合整治中切實加強歷史文化資源保護, 傳承優秀傳統文化,為小城鎮發展提供內生動力。
歷史文化資源主要是指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傳統村落、歷史街區等物質文化遺產和傳統技藝、民間工藝、表演藝術等非物質文化遺產及其有關工具、實物、工藝品和文化場所等。《意見》要求,以“因地制宜,保護優先,注重傳承,統籌利用”為基本原則,在小城鎮環境綜合整治中統籌開展歷史文化資源普查登記、分類、規劃編制、保護修繕和提升利用等工作,進一步彰顯小城鎮歷史文化特質,推進歷史文化資源保護利用和小城鎮環境綜合整治有效結合、共同提升。
《意見》要求,在小城鎮全域范圍內全面開展歷史文化資源摸底調查,建立保護清單,嚴格按照相應規定落實保護措施。一方面要推進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和街區的申報,加快傳統村落保護發展;另一方面要加快制定歷史建筑、傳統建筑的認定標準和保護辦法,建立保護名單,設置保護標識。此外,還要加強資金、人才、技術保障,加強對歷史文化資源的日常巡查和定期維護。 據浙江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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