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生態環境部網站消息,生態環境部今日通報各地2018年上半年環境行政處罰案件與《環境保護法》配套辦法的執行情況。通報稱,1-6月,全國環境行政處罰案件共下達處罰決定書72192份,罰沒款金額為585030.78萬元。截至6月底,全國共有484個縣(區)沒有適用《環境保護法》配套辦法案件。
通報顯示,1-6月,全國環境行政處罰案件共下達處罰決定書72192份,罰沒款金額為585030.78萬元。環境行政處罰力度較大的省份有江蘇、廣東、河北、山東四省。
1-6月,行政處罰案件數量排名前十的地市為:石家莊市、廣州市、深圳市、蘇州市、濰坊市、邯鄲市、東莞市、佛山市、成都市、臨沂市;1-6月行政處罰金額排名前十的地市為:深圳市、蘇州市、昆明市、徐州市、無錫市、廣州市、南通市、呼和浩特市、佛山市、泰州市。
1-6月,行政處罰案件數量排名前十的縣(區)為:濰坊壽光市、廣州市白云區、佛山市順德區、煙臺萊州市、石家莊晉州市、深圳市寶安區、石家莊市藁城區、蘇州市吳江區、邯鄲市永年區、淄博市張店區。1-6月行政處罰金額排名前十的縣(區)為:昆明市官渡區、深圳市寶安區、呼和浩特市新城區、上海市奉賢區、佛山市順德區、上海市寶山區、上海市崇明區、北京豐臺區、昆明市晉寧縣、哈爾濱市賓縣。
全國實施五類案件總數為19303件,比去年同期(17169)增長12.4%。按日連續處罰案件420件,比去年同期(503)減少16.5%,罰款金額達70038.82萬元,比去年同期(61060.43萬元)增長14.7%;查封、扣押案件10212件,比去年同期(7553件)增長35.2%;限產、停產案件3589件,比去年同期(3880)減少7.5%;移送行政拘留3699起,比去年同期(3939)減少6.1%;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1383件,比去年同期(1294)增長6.9%。
配套辦法案件數量較多的江蘇、廣東、安徽、浙江、福建、陜西、河南七省,案件數量上升明顯的重慶、廣西、河北、寧夏、海南五省。
1-6月,配套辦法案件數量排名前十的地市為:徐州市、臺州市、廣州市、無錫市、呂梁市、蘇州市、泰州市、泉州市、西安市、深圳市。
通報指出,截至6月底,全國所有地市均有適用《環境保護法》配套辦法查處的案件。
1-6月,配套辦法案件數量排名前十的縣(區)為:廣州白云區、呂梁市交城縣、深圳市龍華新區、西安市鄠邑區、徐州市新沂市、常州市武進區、合肥市廬陽區、福建晉江市、徐州市豐縣、阜陽市臨泉縣。
截至6月底,全國共有484個縣(區)沒有適用《環境保護法》配套辦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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