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執法檢查組關于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實施情況的報告,9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針對法律實施中存在主要問題,報告提出五大意見和建議。
首先是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報告指出,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聚焦人民群眾感受最深刻、要求最迫切的突出環境問題,從根本上扭轉了多年存在的一些不正確的發展理念,對生態文明建設進行了頂層設計和全面部署,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建設美麗中國的強大思想武器。
第二是嚴格實施大氣污染防治法。在強化源頭控制方面,報告提出要大力調整“四個結構”(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用地結構)。
報告明確提出的“時間表”包括:到2020年采暖季前,在保障能源供應的前提下,基本完成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的平原地區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加強揚塵綜合治理,嚴格施工揚塵管理,2018年年底前各地建立管理清單;加強秸稈綜合利用和氨排放控制,切實加強秸稈禁燒管控,確保到2020年,全國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85%。
在嚴格落實各項法律制度方面,報告稱,要完善環境監測監控網絡,到2020年年底前確保實現東中部區縣和西部大氣污染嚴重城市的區縣監測站點全覆蓋。督促企業進行自動監控,2018年年底前,重點排污單位全部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設備并同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聯網,依法公開排污信息。
第三是加快制定配套法規規章和標準。報告強調,在2019年年底前出臺排污許可管理條例,對固定污染源實施全過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協同控制,按行業、地區、時限核發排污許可證。2020年,將排污許可證制度建設成為固定源環境管理核心制度,實現“一證式”管理。
報告也鼓勵地方在大氣污染防治領域先于國家進行立法。2018年底前,各省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制定或修改大氣污染防治相關條例,結合本地實際進一步明確細化上位法規定,增強法律的操作性、規范性、約束性,實現大氣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規全覆蓋。
第四是加強對法律實施的監督。報告指出,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圍繞到2020年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大幅減少的總體目標,把大氣污染防治作為重點工作領域,持續開展執法檢查、跟蹤監督、聽取審議工作報告、專題詢問等,督促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地方各級政府嚴格落實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加大財政投入力度,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堅決依法推動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打贏藍天保衛戰。
第五是進一步強化科技支撐。報告稱,科技、生態環境等部門要加強重點區域、重點領域大氣污染關鍵問題的科技攻堅,組織開展對臭氧等大氣污染物成因及治理技術攻關,為科學決策、精準治污提供有力支撐。加快大氣污染防治成熟新技術、新材料、新模式推廣,盡快實現先進實用的污染治理設備國產化。推動環境監測技術進步和自主創新,鼓勵和推進環境監測系統及監測設備的重點研發專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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