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象山縣創建辦會同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綜合行政執法局的執法人員走上城區街頭,對電動自行車載人、開車打電話、商家占道經營等不文明行為開展聯合整治。
上午9時許,記者跟隨執法人員在靖南大街、天安路、來薰路等路段巡查時發現,主干道路面較為干凈整潔,但公交站臺、綠化帶等處仍有市民隨手丟棄的礦泉水瓶和白色垃圾。路段上的大部分商家文明經營意識得到提高,但也有部分早餐店占道經營,幾家商鋪把拖把、掃帚、泡沫箱、紙板等物放在店外過道,影響整體的市容環境。對此,執法人員逐一入店進行了勸導,并幫忙清理了門前閑置物品。
電動自行車載人行為有所“回潮”。記者跟隨交警在靖南大街與天安路口蹲點執法時,半個多小時就處罰了此類不文明行為10起。此外,開車玩手機行為也時有發生,駕駛人胡某、俞某等4人就因在行駛過程中以手持方式使用電話,違反了《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49條第三項的規定,被處以罰款50元的處罰。
9時40分許,車牌號為浙BX7**6的車輛,由于在靖南大街路段不按規定臨時停車被罰款50元 。9時48分,在靖南大街與來薰路交叉口處,車牌號為晉BSQ**6的小型轎車,因為斑馬線前不禮讓行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條第一款的規定,被處以罰款100元、扣3分的處罰。
不文明行為整治推動文明創建常態化。據縣創建辦介紹,近年來,隨著《寧波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的落地實施,我縣城區不文明行為整治已進入常態化。除了每月固定的一次聯合行動外,創建辦還積極落實開展“聯管四區六街,共創文明城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一月一主題”、線上線下互動式“不文明行為曝光”等活動,通過在網上發起“不文明行為隨手拍有獎征集”和“文明創建大家談”、在《今日象山》設立“曝光臺”專刊等方式,倒逼市民轉變行為習慣,形成全民共創文明城市的濃厚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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