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6月7日訊(浙江在線記者 何賢君 杜羽豐)6月5日,浦江縣前吳鄉塘嶺金村村民任某因隨意丟放垃圾,沒有分類,被處以50元罰款。這是金華開出的首張農村垃圾分類罰單。這天是《金華市農村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實施的第一天。
前幾天,浦江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前吳綜合行政執法大隊進行垃圾分類檢查時,發現任某存在違規分類行為。執法人員當即進行勸阻,并向其講解了《條例》相關法規條款,并下發《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
6月5日上午9時,當執法人員突擊檢查時,發現當事人逾期拒不整改。在任某家,再次發現了垃圾分類不到位、垃圾隨意拋撒等現象。對此,該大隊核實確切證據后,依據《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對任某發出《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處以50元罰款。
金華的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始于2014年,為了破解“垃圾圍城”的困局,選擇了3個鄉鎮率先開展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試點。截至目前,金華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已覆蓋全市100%的鄉鎮和98%以上的行政村,農村生活垃圾減量70%以上。
為鞏固提高金華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成果,進一步改善農村人居環境,金華市人大常委會2015年就開展了相關立法準備工作。《條例》最終于去年12月28日,經金華市第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今年4月,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審議批準了《條例》,并決定于2018年6月5日起施行。
“《條例》的正式實施,預示著金華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從實踐層面走向了制度化、規范化、法治化。”金華市人大常委會負責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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