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5月11日訊(浙江在線記者 江帆)5月10日,我省第一、第二環保督察組分別向衢州、麗水兩地反饋省級環保督察情況。
環保督察是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的一項重大制度安排。去年12月,我省啟動首輪省級環保督察,第一批督察對象為衢州、麗水兩市,督察重點為環境保護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突出環境問題及處理情況、區域環境質量改善情況、環境保護重點任務推進情況、環境保護責任落實情況、中央環保督察整改落實情況等六個方面。
據統計,中央環保督察組向衢州交辦的343件和省級環保督察期間交辦的216件環境舉報,已基本辦結,共責令整改企業448家,立案處罰143家,罰款746.40萬元。中央環保督察組向麗水交辦的250件信訪件和省級環保督察組交辦的392件信訪件,已基本辦結,共責令整改企業539家,立案處罰548家,罰款2937.16萬元,行政拘留9人,刑事拘留3人。
督察組認為,衢州市委、市政府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決策部署,努力踐行“兩山”理念,將生態文明建設擺在更加突出位置,生態環境持續優化,生態文明建設成效顯著,連續3年奪得全省“五水共治”大禹鼎。
麗水市始終遵循習近平總書記“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對麗水來說尤為如此”的重要囑托,扎實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生態環境質量公眾滿意度連續10年全省第一。
督察組指出,盡管衢州、麗水兩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已經取得了顯著成績,但對照率先建成浙江大花園、筑牢生態屏障的高標準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
衢州市存在的主要問題有:生態環保責任落實和壓力傳導不夠到位,6個縣(市、區)均沒有及時制定下發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相關配套文件、明確部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職責;產業結構及空間布局和構建生態屏障的要求存在差距,萬元GDP綜合能耗全省最高,產業結構重化產業比重高;環境保護基礎設施歷史積欠多、建設進度滯后;礦山自然資源開發、低丘緩坡改造等方面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不到位;“低小散”企業污染等突出問題整改不力等。
麗水市存在的主要問題有:生態環保工作統籌推進還不夠有力,一些地方和部門對保護和治理面臨形勢過于樂觀,城鎮污水處理廠一級A提標改造、餐廚垃圾處理廠項目等重點工作滯后;局部區域結構性行業性環境問題突出,水閣工業區環境保護形勢依然嚴峻;環境基礎設施歷史欠賬多,污水處理能力不足、部分生活污水溢流直排,危險廢物處置能力缺口問題突出,垃圾滲濾液處置不規范;環境監督管理存在薄弱環節,水電開發中的生態保護不到位等。
根據督察要求,衢州、麗水應根據督察發現的問題,結合督察組提出的意見建議,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個工作日內報送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社會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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