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湖區環保局針對某企業違法排污的行為,開出了首張“按日計罰”行政處罰決定書,這對督促相關企業自覺履行環保主體責任將有著積極意義。
據介紹,新《環保法》新增了“按日計罰”的制度,即按照違法排污行為拒不改正的天數累計每天的處罰額度,違法時間越長,罰款數額越高。此前,區環保局的執法人員對某企業進行執法檢查時,對該企業入網口廢水進行采樣,經化驗分析后發現,該企業入網口廢水pH值超標,遂向該企業送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并作出罰款人民幣0.17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此后,在第一次復查時,我們對該企業入網口廢水進行采樣,發現入網口廢水pH值仍然超標,直到再次復查,該企業才改正了違法排污行為?!眳^環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針對此情況,該局依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按日連續處罰辦法》,對該企業實施“按日計罰”,計罰日數為送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次日起至第一次復查之日共計19日,“按日計罰”處罰金額為原處罰決定書確定的罰款數額乘以計罰日數,處罰金額大幅提高了。
違法成本低,曾是困擾環保執法的一個難點問題。據該負責人介紹,“按日計罰”使環境執法從原先的“單一處罰”變為“連續處罰”,打破了對環境違法行為罰款數額的限制,同時,計罰不受次數限制,形成了“違法排污不停,行政處罰不止”的局面,有效地遏制了環境違法的萌發態勢,對違法排污企業起到了巨大的震懾作用。
據悉,自新《環保法》及四個配套辦法施行以來,國家又相繼出臺新《環評法》、新《大氣污染防治法》、新《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和新《水污染防治法》,其最顯著的變化均為罰款額度劇增。近年來,南湖區嚴格依照新法規定,深入開展各類環保專項行動,重點打擊大氣污染企業、水污染企業、重污染企業等存在的環境違法行為,并利用限產限排、停產整治、停業關閉、行政拘留、查封扣押等行政手段,加大對環境違法行為的懲治力度。
據南湖區近三年的環保處罰數據反映,在案件數基本相同的情況下,累計處罰金額大幅上升,個案最高處罰金額翻倍上升?!霸拳h保部門的罰款可能只有幾萬元,甚至不足萬元,現在基本十萬元起步,若出現拒不改正的行為,則‘按日計罰’罰無上限?!痹撠撠熑苏f,接下來,區環保局將堅決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嚴厲打擊各類環境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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