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近日出臺意見,建立健全長江經濟帶生態補償與保護長效機制,把修復長江生態環境擺在壓倒性位置,強化財政職能作用,加強頂層設計,創新體制機制,促進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質量全面改善。
根據意見,中央財政加強長江流域生態補償與保護制度設計,完善轉移支付辦法,加大支持力度,建立健全激勵引導機制。以建立完善全流域、多方位的生態補償和保護長效體系為目標,優先支持解決嚴重污染水體、重要水域、重點城鎮生態治理等迫切問題。以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為核心實施精準考核,強化資金分配與生態保護成效掛鉤機制,讓保護環境的地方不吃虧、能受益、更有獲得感。充分調動市縣級政府加強生態建設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中央財政將增加生態環保相關因素的分配權重,加大對長江經濟帶相關省(市)地方政府開展生態保護、污染治理、控制減少排放等帶來的財政減收增支的財力補償。同時,加大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對長江經濟帶的直接補償,重點向禁止開發區、限制開發區和上游地區傾斜,提高長江經濟帶生態功能重要地區的生態保護和民生改善能力。
實施長江經濟帶生態保護修復獎勵政策,支持流域內上下游鄰近省級政府間建立水質保護責任機制,鼓勵省級行政區域內建立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責任機制,引導長江經濟帶地方政府落實好流域保護和治理任務,對相關工作開展成效顯著的省市給予獎勵,進一步調動地方政府積極性。
在支持開展森林資源培育、天然林停伐管護、濕地保護、生態移民搬遷、節能環保等方面,中央財政將結合生態保護任務,通過林業改革發展資金、林業生態保護恢復資金、節能減排補助資金等向長江經濟帶予以重點傾斜。把實施重大生態修復工程,作為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項目的優先選項,中央財政將加大對長江經濟帶防護林體系建設、水土流失及巖溶地區石漠化治理等工程的支持力度。
按照中央引導、自主協商的原則,鼓勵相關省(市)建立省內流域上下游之間、不同主體功能區之間的生態補償機制,在有條件的地區推動開展省(市)際間流域上下游生態補償試點,推動上中下游協同發展、東中西部互動合作。中央對省級行政區域內建立生態補償機制的省份,以及流域內鄰近省(市)間建立生態補償機制的省份,給予引導性獎勵。同時,對參照中央做法建立省以下生態環保責任共擔機制較好的地區,通過轉移支付給予適當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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