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2月27日(浙江在線記者 江帆)喝一口放心的水,是老百姓最為關注的問題之一。
今年1月份的《浙江省縣級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水質狀況報告》新近出爐。2018年1月,浙江省11個設區市共有93個縣級以上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河流型25個,湖庫型68個),其中設區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25 個(河流型7個,湖庫型18個,其中溫州山根水源地、東苕溪城西大橋水源地、西苕溪港湖大橋水源地為備用水源);開展監測的91 個,舟山市城北水庫和玉環縣里墩水庫等水源因水庫維修、缺水等原因未能采樣監測。
在全省開展監測的91個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中,有90個水源達標,占98.9%;有1個超標,占1.1%。若按水量計,則實際取水量為34759.38萬噸,達標水量34067.01萬噸,水量達標率為98.0%
超標的這一處在平原河網密布的嘉興。11個設區市中,嘉興市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個數達標率、水量達標率分別為87.5%、84.8%;其余均為100%。
不合格水源地為:
嘉興:長水塘嘉興水源地(貫涇港水廠),超標指標為:BOD5(0.15)
從各設區市來看,在浙江省設區城市的25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中,除3個備用水源外,其余22個均納入國家考核范圍。1月份,22個納入國家考核范圍的集中式飲用水水源除舟山市城北水庫(水庫維修)外,均開展了一次《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中優選33項監測,監測結果均達到《標準》限值要求。3個備用水源中,東苕溪城西大橋水源地、西苕溪港湖大橋水源地1月份開展了一次《標準》中優選33 項監測,監測結果達到《標準》限值要求,溫州山根水源地未開展優選33項監測。
新聞+:
飲用水水源地水質不達標,意味著我們天天都在喝不達標的水嗎?
問題的答案是否定的。
由于考核數據不同,飲用水源地水質不達標,并不等于自來水廠出廠水質不達到國家飲用水標準。
根據國家要求,飲用水水源地水質要達標,必須要達到三類水標準。在嘉興整體水環境沒有得到徹底改善的情況下,飲用水水源要達標是很困難的。
嘉興市環保局回應,嘉興全市所有自來水廠都采用了全國領先的深度處理技術,出廠水質均達到國家飲用水標準。
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是什么?
指進入輸水管網送到用戶的和具有一定取水規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的在用、備用和規劃水源。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源和飲用水的區別,在于飲用水水源為原水,居民飲用水為末梢水,水源水經自來水廠凈化處理達到《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要求后,進入居民供水系統作為飲用水。
城市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水質狀況結果如何得出?
1、監測點位:
河流型水源在水廠取水口上游100米附近處設置監測斷面,湖庫型水源在每個水源取水口周邊100米處設置1個監測點位進行采樣。河流及湖、庫采樣深度為水面下0.5米處。
2、監測項目共62項: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基本項目:水溫、PH值、溶解氧、高錳酸鹽指數、化學需氧量、總磷、氨氮等共計24項。
補充項目:硫酸鹽、氯化物、硝酸鹽、鐵、錳共計5項。
優選特定項目: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三溴甲烷、二氯甲烷等共計33項。
3、監測頻次
1次/月,但優選特定項目(33項)縣級城市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為1次/季度。
4、評價標準及方法依據
根據《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進行評價。基本項目按照《地表水環境質量評價方法(試行)》(環辦〔2011〕22 號)進行評價;補充項目、特定項目采用單因子評價法進行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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