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務院扶貧辦日前聯合印發《生態扶貧工作方案》,提出了生態扶貧的目標、途徑和措施。對于貧困地區來說,如何探索出一條適合當地特色的綠色減貧新路徑?筆者認為,可從以下方面著手。
一是應積極實施綠色減貧財政獎勵政策。貧困地區因地理位置偏僻、交通不變、資金不足、信息閉塞、人才有限的諸多因素制約,導致當地經濟發展滯后。而這些地區往往又是生態環境較好的地區,通常都被列為限制開發區和禁止開發區。這在一定程度上約束和限制了貧困地區扶貧脫貧方式的路徑和效果。與此同時,綠色發展生態宜居是社會發展進步到一定階段后的必然選擇。因此,構建起綠色脫貧的財政獎勵制度已是大勢所趨,實施生態轉移支付,將一部分資金向貧困地區轉移,既能讓全國人民享受生態紅利,又能讓貧困地區人們脫貧致富奔小康。
二是要制定便于貧困地區生態環境質量考核的獎罰體系。要完善和構建貧困地區生態補償機制,提升綠色減貧效果,可以綠色減貧指數評價為依據,根據國家統計局新近發布的綠色發展和生態文明指數為參數,建立起以綠色減貧為核心的貧困縣市考核機制和貧困地區生態補償制度體系。
在資金來源上,應當探索建立多元化的生態補償機制,從補償來源、補償途徑、補償模式等方面進行創新,確保生態補償扶貧的有效性。在補償對象上,在滿足生態補償式扶貧的條件下,補償資金使用可向貧困人口傾斜。在補償用途上,可成立專門補償資金賬戶,也可以成立綠色產業扶貧基金,進一步提升扶貧脫貧的質量和水平。在生態環境質量考核后的獎罰措施上,可根據原來確定的大氣、土壤、水質考核指標基數制定獎勵標準,對原來考核指標基數上的生態環境質量不升不降者不予扣罰也不予獎勵。對上升或下降縣市的生態轉移支付資金應予以增加或減少。
三是要著力推進《生態扶貧工作方案》的實施。《生態扶貧工作方案》精確瞄準14個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的片區縣、片區外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和建檔立卡貧困戶,確定了到2020年生態扶貧要實現的目標。提出實施退耕還林還草、退牧還草、青海三江源生態保護和建設二期工程等11項重大生態工程,明確采取不斷完善轉移支付制度、探索建立多元化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完善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補助機制、開展生態綜合補償試點等舉措。
對于廣受關注的生態產業選擇上,還是強調要選擇與生態保護緊密結合、市場相對穩定的特色產業,將資源優勢有效轉化為產業優勢、經濟優勢。其中,生態旅游業、特色林產業和特色種養業將是重點發展領域。各級黨委、政府要凝心聚力,各個部門要齊抓共管,把各項措施扎扎實實落到實處,把生態扶貧當作脫貧致富奔小康的“法寶”,才能實現脫貧攻堅與生態文明建設的“雙贏”。
湖南省古丈縣環保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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