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辦公廳近日就廢水納管經城市污水處理廠排放行為行政處罰法律適用問題函復浙江省寧波市環保局。
據了解,不久前,寧波市環保局向環境保護部發出《關于企業廢水超標排放但納管經城市污水處理廠處理后達標排放行政處罰法律適用問題的請示》。
經商住房城鄉建設部,環境保護部對相關問題進行了明確: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的規定排放污水的,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處罰;對只違反《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規定,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或者不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要求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放污水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根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環境保護部指出,各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加強工作聯系,完善溝通協調和信息共享機制,共同打擊違法排污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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