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家關于大力發展循環經濟的要求,促進全區再生資源回收行業健康發展,在省市分類辦和商務部門的指導下,洞頭區全力推進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和分揀中心建設。
項目建設投用情況
洞頭區再生資源收儲中心位于洞頭區南塘工業區C-01a地塊,用地面積12000㎡,總建筑面積6981.1㎡,共有2幢倉儲店鋪,1幢宿舍樓。該工程由原洞頭縣工務局建設,工程總概算1394.2萬元。工程于2016年5月份開工建設,2019年3月份竣工驗收,2019年4月份移交給洞頭市場發展有限公司經營管理。
目前,洞頭區再生資源收儲中心市場共有15間倉儲店鋪,收集范圍為洞頭區各鄉鎮街道(大門鎮、鹿西鄉除外),主要經營回收暫存廢鐵、廢銅、廢塑料、廢棄電器(整機回收)、廢紙、廢玻璃、廢易拉罐、廢舊衣物、廢編制袋、廢泡沫箱等。不回收物品有:輪胎、醫療廢棄物、煤氣罐。回收的物資經分類、壓實等物理過程處理后外運。年均回收各類廢舊物資約1.6萬噸,交易額5000萬元,市場運營方租金收入170萬元。
亮點特色
在市場運營初期,由于經營戶的經營模式和理念沒有適應新規范市場的管理要求,市場也經歷了由“分散的亂”變成“集中的亂”的階段。因此,制定出臺了分類管理制度等,提升經營戶理念,規范市場秩序。主要為:
(一)轉變經營模式。改變經營戶各自為戰的傳統經營模式,回收類別由市場公司進行統籌平衡,確保每大類有2家以上回收,以此推動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二)開展分區存儲。2019年4月招投標時,總結前期經驗,進行了合理調整,目前采取六個區域的分收模式,分別是廢鐵類,廢紙板類,泡沫類,廢銅、鋁類,廢玻璃、舊衣服類,廢塑料類。經營戶在市場內按類收購、存放。同時在市場空曠地塊劃出專門區域用于回收物品打包后臨時堆放。
(三)強化監管措施。市場配備專職管理人員2名,協管員2名,負責市場日常管理工作。建立《經營戶不良行為記錄獎懲管理辦法》,逐個簽訂協議繳納履約保證金,重點對占道、出室經營、不按規定堆放回收物品、疫情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等行為加強監管。根據《辦法》,每戶經營戶設置信用分20分,每發現一次違規行為扣罰信用分1分并扣罰保證金500元,累計達到20分,取消經營資格退出市場,并且不得參與下一輪的招投標。
同時,結合商品市場數字化改革,對市場增加了AI抓拍監控,并接入浙江省商品市場監管平臺,實現線上線下同步監管。
下步工作措施
一是加快龍頭企業的培育,對承擔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的龍頭企業強化政策扶持,充分發揮其龍頭企業作用,充分利用、規范和整合現有再生資源回收渠道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回收集散加工能力。
二是加快行業標準化建設,建立健全資源流動、行業準入、標識規劃等相關標準,并組織推廣實施。
三是規范行業監督管理,完善再生資源經營管理信息的收集和整理,扎實推進企業及從業人員的備案工作,加強行業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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