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1月14日訊(浙江在線記者 陳秋杰)為防治土壤污染,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扎實推進凈土保衛戰,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我國首部《土壤污染防治法》自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至此,我國土壤污染防治有法可依,“凈土保衛戰”正式納入法治軌道。
相比大氣污染和水污染,土壤污染以其隱蔽性、潛伏性、長期性、不均勻性和不可逆轉性,成為了污染防治攻堅戰中最難纏的“看不見的敵人”。
守護土地 打好“凈土攻堅戰”(資料圖)
了解“看不見的敵人”
今后每十年將至少開展一次土壤污染普查
為了讓“看不見的敵人”顯形,根據《土壤污染防治法》規定,今后每十年至少組織開展一次全國土壤污染狀況普查,并建立土壤環境基礎數據庫,構建全國土壤環境信息平臺,實行數據動態更新和信息共享,各地也將依據區域實際情況組織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事實上,早于2016年5月28日起實施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簡稱“土十條”)中就要求2020年底前實現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點位所有縣(市、區)全覆蓋。
2005年4月,我國便啟動了首次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經過近十年的努力,首個《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公報》于2014年正式發布。公報顯示,全國土壤環境狀況總體不容樂觀,部分地區土壤污染較重,耕地土壤環境質量堪憂,工礦業廢棄地土壤環境問題突出,全國土壤總的點位超標率為16.1%,耕地超標點位為19.4%。土壤污染也日益為人們所關注。
土壤污染防治,關鍵還是在“防”字上。《土壤污染防治法》將開展全國性的土壤污染狀況普查和建立全國土壤環境信息平臺納入條文中,可以說是從法律層面上為我國土壤的風險管控和安全利用提供了保障,對后期的土壤修復、風險管控效果評估、修復效果評估、管理等活動也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今后,“哪里有土壤污染?”“有何種污染?”“何時開始產生的污染?”“污染的責任人是誰?”這些問題都將有明確答案,無論是土壤污染追責還是土壤有毒有害物質的重點監管,都能找到明確的方向,從而在源頭上預防土壤污染。
以改善土壤環境質量為核心
浙江開啟土壤環境管理信息化
2016年底,《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簡稱“浙版‘土十條’”)正式落地,它給出了浙江土壤污染防治明確的任務書和時間表,也意味著“凈土攻堅戰”在“浙”里吹響了號角。
打好“凈土攻堅戰”首要就是“了解對手”,在這份工作方案中,第一步依舊是開展土壤環境質量調查。
根據該計劃,到2018年底,將完成農用地(以耕地為主)土壤污染面積、分布及其對農產品質量影響的評估;到2020年底,將掌握化工(含制藥、焦化、石油加工等)、印染、制革、電鍍、造紙、鉛蓄電池制造、有色金屬礦采選、有色金屬冶煉等8個重點行業(以下統稱8個重點行業)在產企業用地和關停企業原址中的污染地塊分布及其環境風險情況。此外,浙江也將建立10年為1個周期的土壤環境狀況調查制度,通過調查數據資料的分類整合、綜合分析,形成省環保廳、省國土資源廳、省農業廳等一次調查、多方共享、長期使用的信息化聯動機制。
同時,覆蓋全省的土壤環境監測網絡也正在逐步建立中,計劃將于2020年底前基本建成覆蓋全省耕地的環境監測網絡并實現省所有縣(市、區)的重點工業園區(產業集聚區)風險監測點位基本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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