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近日發布,明確到2025年,基本掌握全省重點地區、重點行業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生產使用狀況、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排放狀況、環境與健康風險狀況,落實重點管控新污染物禁止、限制、限排措施,新污染物環境與健康風險得到有效管控,新污染物治理政策、標準、技術和監管體系基本健全。
圍繞新污染物治理,《方案》提出了開展調查評估、嚴格源頭管控、強化過程控制、深化末端治理、加強能力建設五個方面共十一項重點任務。
針對新污染物種類繁多、分布廣泛、底數不清的問題,《方案》要求以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醫藥制造、橡膠和塑料制造等行業為重點,開展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生產使用基本信息調查。為防范新污染物產生,《方案》要求全面落實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制度,嚴格落實淘汰限用和含量控制措施,嚴格涉新污染物建設項目環境準入。其中,以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醫藥制造、橡膠和塑料制造等行業為重點,落實企業(機構)新化學物質環境風險防控主體責任。
在減少新污染物排放方面,《方案》要求加強清潔生產和綠色制造,“十四五”期間,以所涉新污染物為重點,開展至少一輪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為降低新污染物環境風險,《方案》要求加強多領域協同治理,加強新污染物治理與排污許可等環境管理制度銜接,推進新污染物治理試點工程建設。在夯實新污染物智治基礎方面,《方案》要求探索構建新污染物治理數字化應用,貫通新污染物產生、廢棄、排放全過程,逐步實現監管、預警、決策全程閉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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