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農業農村廳對省內八大流域禁漁期制度的規定,昨天起,寧波市甬江流域正式實施禁漁。昨天零點起,市、區(縣、市)兩級漁政部門聯手開展夜查行動,拉開甬江流域禁漁執法序幕。
前晚11點多,記者跟隨漁政執法人員,乘坐執法艇,沿姚江青林灣、高橋一線水域展開夜查行動。據海曙區農業執法隊朱英三中隊長介紹,當天他們10余名執法隊員分為兩組,在海曙區姚江段、奉化江段開展突擊檢查,重點打擊夜間偷捕行為。據悉,至昨天早上6點,已查獲兩起涉嫌非法捕撈行為。
根據規定,甬江流域禁漁期為每年的3月1日零點至6月30日24點,禁漁區范圍為余姚江、奉化江、甬江以及這三條江的大支流,包括余姚江支流侯青江、最良江,奉化江支流鄞江、剡江、縣江、東江,涉及鄞州、海曙、江北、余姚等7個區(市)50余個街道(鄉鎮)。
寧波市農業農村局漁業漁政漁港管理處相關負責人介紹,禁漁期間,禁漁區內除了娛樂性游釣外,禁止其他方式的捕魚行為,如放網捕魚、電魚、毒魚、炸魚等。此外,有捕魚證的漁船也要遵守規定,暫停捕魚作業。
“每年的春季、初夏,是魚蝦產卵繁育后代的關鍵時期。在這一時段實施禁漁,對保護甬江流域的漁業資源和生態環境、維持水生生物多樣性具有重要意義,希望廣大市民配合支持。”市海洋與漁業執法隊負責人黃章偉介紹,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在禁漁區、禁漁期實施偷捕,或者用違禁工具、方式捕魚,不僅要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并被課以罰款;情節嚴重的,還要追究刑事責任。
為做好甬江流域禁漁工作,市、區(縣、市)兩級漁業管理部門對所涉145艘內河捕撈漁船進行全面排查,并設置了集中停泊點。漁政與屬地政府、公安、檢察等部門聯手,加強對違法捕撈行為的打擊,鄞州、海曙、江北三地組建了護漁隊,余姚發動民間志愿者配合漁政執法。
黃章偉表示,今年寧波市將加快內河漁政智慧指揮系統建設,在甬江流域舉報高發地和重點水域安裝26個攝像頭,對水上作業進行智能識別、高科技賦能,對內河違法偷捕行為實施精準打擊,保護好甬江流域生態環境。
凡注有"浙江在線"的稿件,均為浙江在線獨家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浙江在線",并保留"浙江在線"的電頭。
新聞熱線:0571-85310331 網站電話:0571-85361818 網站總監:龐世豪
服務百姓、貼近政府、打造權威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