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會同省生態環境廳日前制定印發《海南省露天礦山綜合整治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要求到2020年底,全省露天礦山問題全部整改到位,露天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率達到100%。
《方案》提出,要全面查清露天礦山情況。以違法違規開采和責任主體滅失的露天礦山為重點,結合2018年礦山監測發現問題,全面查清全省露天礦山開發利用、環境保護、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和土地復墾等情況,并實行清查整治臺賬管理。
《方案》要求,對清查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據資源、環境方面的法律法規嚴加查處。對證照齊全,但沒有按照有關要求、存在越界開采等違法行為的,要依法嚴格查處,并責令限期整改;特別是對污染治理不規范、排放不達標的,要依法采取限制生產、停產整治等措施。
對違反資源環境法律法規,污染環境、破壞生態、亂采濫挖的非法露天開采礦山(含未取得延續許可的證照過期礦山),依法進行查處,由市縣政府立即取締。同時,要加快已關閉露天礦山生態修復,確保2020年底全面完成修復任務。
《方案》指出,要切實調整露天礦山布局和優化產業結構,嚴格控制新建露天礦山建設項目,禁止在生態保護紅線區及特定生態保護區范圍內新建露天礦山。加快推進“小散亂”露天礦山整合和升級改造,對位于生態保護紅線區內及其他禁止開采區內的露天礦山,要全面退出。
對未達到綠色礦山標準的礦山一律不得批準延續采礦權,關停淘汰一批生產規模小、環境問題突出、資源利用率低、經濟效益較差的礦山,通過整合方式培育一批環境保護到位、資源利用率高、綜合效益突出的綠色礦山。
凡注有"浙江在線"的稿件,均為浙江在線獨家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浙江在線",并保留"浙江在線"的電頭。
新聞熱線:0571-85310331 網站電話:0571-85361818 網站總監:龐世豪
服務百姓、貼近政府、打造權威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