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宿遷市宿城區人民法院近日對一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件進行公開開庭審理,并現場發布涉漁典型案例。
宿城區人民法院于國際生物多樣性日當天,在泗陽縣成子湖度假區開展“保護生物多樣性,共享美好未來”專題活動。活動現場,法院環資庭對被告人晁某、劉某夫妻二人非法捕撈水產品案件進行了審理。此案是當地環境資源案件集中管轄以來,宣判的首例在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非法捕撈案件。
2018年7月底~8月間,被告人晁某、劉某多次在洪澤湖周崗嘴水域即國家級黃顙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內使用禁用工具地籠網非法捕撈水產品計50余千克。鑒于二被告人有自首情節,且配合主管單位積極放生漁獲物,對二被告人均單處罰金4000元,并沒收地籠網55道。
庭審結束后,宿城區人民法院環資庭發布8例《洪澤湖水域涉漁典型案例》。這8例案件均是近年來宿城區法院審理的洪澤湖水域涉漁犯罪典型案例,涉及洪澤湖水域的不同鄉鎮,不同的漁具和捕撈方法,除傳統的非法捕撈水產品案件,還包括隱瞞犯罪所得和妨害公務案件等。
自2013年12月起,宿遷市5個基層法院實施集中管轄生態保護類案件以來,全面加強與省洪澤湖漁政監督支隊、公安機關、檢察機關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門的配合,建立完善了洪澤湖流域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的司法與行政執法良性互動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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