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中國太平洋學會在京召開的專家評審會上獲悉,我國海洋生態修復領域的創新性成果《藍色海灣指數評估技術指南》通過專家評審。專家認為,《指南》科學反映了濱海生態環境保護修復和人居環境治理改善成效,對于客觀評價全國藍色海灣整治行動工程及濱海生態修復項目的實施效果具有重要作用,對于指導海洋生態文明建設、促進藍色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可用于藍色海灣整治修復效果評估。
《指南》由浙江溫州市洞頭區海洋與漁業發展研究中心(洞頭區海洋生態與藻類研究院)牽頭組織,聯合自然資源部海島研究中心、上海東海海洋工程勘測設計研究院等單位共同編制。項目組歷時2年,著眼于我國藍色海灣環境整治與生態修復的整體格局,構建了海灣環境整治與生態修復效果評估理論框架,對2010年至2015年度中央海域使用金支持的244個項目開展研究,總結和提煉出基于生態改善、進度跟蹤、效益分析的指數體系和評價方法。
溫州市洞頭區海洋與漁業發展研究中心負責人李昌達介紹,“藍灣指數體系”是指在一定時期內,海灣整治修復對遏制生態環境惡化趨勢,改善海洋環境質量,提升海岸、海域和海島生態環境功能,維護海洋生態安全,促進沿海城市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效應評價指數和對照標準體系。它包含水清、岸綠、灘凈、灣美、物豐、人和6項藍灣指標,以及管理保障、約束指標2項特色指標。
作為試點,溫州洞頭先期實施了海灣修復和綜合環境治理。按照這套體系評估,得出的結論是:“藍灣指數”為85.2(滿分100),顯示海灣質量狀況良好、穩定,保護和管理全面。而整個藍灣工程評估結果為0.84(滿分1),說明工程修復效果良好,修復對象狀態穩定,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顯著。
李昌達說,《指南》可以科學評估重大海洋生態修復工程成效,為海域內各級監管部門提出科學數據和合理建議,確保在接下來的海洋生態修復行動中取得實效,提高整治修復工程投資決策的科學水平,同時為項目檢查、考核、驗收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
“藍色海灣”整治行動項目是我國海洋領域生態文明建設的重大舉措之一,由財政部和自然資源部聯合組織開展,旨在加快推進海灣綜合整治和生態島礁建設,推動海洋生態環境質量有效改善。到2020年,藍色海灣工程將重點治理污染嚴重的16個海灣,推進50個重點小海灣的整治修復,此舉將大大提升我國海洋環境生態保護與建設能力。
2016年以來,國家支持沿海開展藍色海灣整治行動,溫州洞頭等為全國首批18個試點城市。2019年,溫州洞頭再次入圍國家“藍色海灣”項目。洞頭區也由此成為全國唯一一個連續兩次獲得國家藍色海灣整治項目獎勵支持的區(縣)。
據悉,中國太平洋學會下一步計劃將《指南》作為團體標準對外發布。項目組將繼續在全國示范、推廣《指南》形成的評價標準和考量指標,力爭成為行業標準,以提高專項資金的利用效率,促進海洋生態文明建設向縱深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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