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自2018年4月實施環境保護稅法以來,征管運行有序順暢,綠色稅制促進綠色發展的效應日益顯現。記者從湖州市稅務局獲悉,目前我市共有746戶納稅人申報環境保護稅、納稅申報率達100%,入庫稅款3508.57萬元,減免納稅人80戶,減免環保稅額899.29萬元。
環境保護稅是第一個體現綠色稅制的綜合稅種。湖州市去年4月1日開出了全省首張環境保護稅完稅憑證。市稅務局相關負責人說:“環境保護稅取代了原有的排污費,平穩實現‘費改稅’并順利完成首年征收,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提供了新動力。”
環保稅推動節能減排、促進綠色生產、加快高質量發展的改革效益已經初顯,環保意義和社會意義遠大于財政收入意義。位于德清縣新市鎮的浙江五龍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通過改造和升級生產設備,不僅達到了降低排放的目的,也實現了稅收優惠。該企業財務負責人鄭麗青告訴記者,“去年第四季度,我們申報繳納環保稅3.5萬元,同比上一年繳納的排污費減少一半還多,環保稅中分檔優惠減免政策很好。”
當前,在稅法等一系列政策的正向激勵作用下,越來越多的企業通過大氣污染物處理設備改造升級和優化生產工藝等措施,減少污染物的排放濃度,同時也通過轉型升級淘汰落后產能和落后設備,積極響應綠色發展的倡議。去年以來,湖州市共有669家企業加大環保治理設施投入,開展工藝升級改造,投入金額達5.5億元,實現了污染物少排或超低排放;約有118家企業由原繳納污水排污費的企業接入污水管網,由市政管網向城鄉污水處理廠排放應稅污染物,實現“污水零直排”,從而節約近128.36萬元環保稅款支出。
環境保護“費改稅”后,征收部門由環保部門改為稅務、環保部門配合,開啟了“企業申報、稅務征收、環保監測、信息共享”的稅收征管模式。通過環保稅涉稅信息共享平臺,市稅務局開展申報數據與生態環境部分傳遞數據的風險比對,去年共對97戶申報不實的納稅人調增環保稅應納稅額19.16萬元;對81家申報異常的企業依照稅法規定提交生態環境部門復核并收到有效復核反饋56戶,調增環保稅應納稅額3.82萬元。
為了確保“費改稅”平穩過渡、順利實施,湖州市各級稅務部門采用集中培訓、上門輔導、模擬申報等多種形式,全面開展環保稅納稅人培訓輔導,實現了區縣培訓全覆蓋。同時,各級稅務部門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開設環保稅納稅申報專窗和咨詢服務專崗,組建申報輔導團隊,借助微信群開展申報指導,讓企業申報納稅更為清晰和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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