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正是踏青好季節,也迎來了杜鵑等野生植物的盛開期,但有不少讀者反映,在柯橋區湖塘街道獅虎山一帶有人在挖野花。“這些人挖來后剪去細枝放在汽車后備廂運回家。”附近的村民韓先生說,山上的野生杜鵑色彩艷麗,讓一些過客動了遷樹的心念。
“對于市民隨手折走花枝的習慣,我們發現會及時勸誡,而對于挖走杜鵑等野生植物的行為,我們正在密切關注,這是違法行為。”市森林公安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據悉,我市野生杜鵑花品種較多,有東鵑、西鵑、春鵑、夏鵑等數十個品種。“采挖幾叢對山林影響不大,而我家里有個花園,正好可以用杜鵑美化一下。”一個正在采挖杜鵑的市民表示。韓先生等村民擔心,你一棵他一棵,山上的杜鵑被人陸續挖走,以后山上就少了成片的“映山紅”。
市森林公安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中國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禁止毀林開墾、毀林采種和違反操作技術規程采摘、挖筍、掘根、剝樹皮及過度修枝的毀林行為;《浙江省林木采伐管理辦法》第十二條也明確規定,坡度大于35度、灌木林、省級以上公益林等林地內都不得采挖林木。
“如果是盜挖野生植物,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可按盜竊行為處以拘留和罰款;野生植物中有一些還是國家保護植物,盜挖它們甚至會觸犯刑法!”森林公安提醒市民,未經相關部門批準,擅自采挖、販賣、運輸野生杜鵑花樹苗的行為,均屬違法,希望市民外出游玩時不要隨意折花、挖花,美景應當共賞。
編后:在很多人看來,從山上折幾根花枝,或是挖幾株小樹帶回家,能有多大事兒?但這還真不是小事!姑且不說盜挖國家保護植物會觸犯刑法,像嵊州人單某就因盜挖了三叢國家一級保護植物銀縷梅而身陷囹圄,哪怕是杜鵑這種比較常見的植物,也不是想挖就能挖的。目前,省內如杭州、湖州等地已有對相關行為進行治安處罰的先例。生態文明,人人有責,每個人既是良好生態環境的受益者,也是建設者,我們都應該主動抵制破壞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非法行為,保護生物多樣性,維護生態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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