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放煙花爆竹是春節期間大氣的主要污染源。今年我市繼續實施市區限制銷售燃放煙花爆竹有關規定,規定燃放時間,限制燃放區域,倡議市民不放或少放煙花爆竹。管控措施成效明顯,今年春節期間,我市空氣質量整體優良。
煙花爆竹燃放少了,空氣污染相應減少。近年來,我市春節期間空氣質量不斷改善,2016年至2018年春節期間PM2.5平均濃度分別為64、48、33微克/立方米,逐年好轉。
市生態環境局數據顯示,今年春節期間(臘月廿九至正月初六),臺州市區PM2.5濃度均值為30微克/立方米,濃度較去年同期下降9.1%。全市PM2.5濃度均值為29微克/立方米,較去年同期下降12.1%。
除夕當天,臺州市區環境空氣質量總體為良,PM2.5日均濃度為58微克/立方米。與去年同比,今年臺州市區PM2.5平均濃度上升10微克/立方米。集中燃放煙花爆竹時段,三區并未出現往年明顯的峰值,日均濃度椒江區最高,為66微克/立方米。
各縣(市、區)環境空氣質量除天臺縣為輕度污染,其他縣市基本為良,PM2.5日均濃度最高的城市是天臺,92微克/立方米,最低的城市是玉環,54微克/立方米。集中燃放煙花爆竹時段,各縣(市、區)PM2.5濃度峰值最高為仙居縣,130微克/立方米。
正月初一,臺州市區環境空氣質量總體為良,PM2.5日均濃度為52微克/立方米。與去年同比,今年臺州市區PM2.5日均濃度下降1微克/立方米。
各縣(市、區)環境空氣質量以良為主,PM2.5日均濃度最高的是仙居縣,為69微克/立方米,最低的是玉環市,為42微克/立方米。
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分析認為,除夕當天我市大氣整體邊界層較低,氣象條件不利于污染物擴散,同時10時開始高空有氣溶膠輸送至近地面,本地污染物積累和少量輸入性污染共同作用下,除夕臺州各地的空氣質量較去年同比均有所下降。正月初一下午的降水對污染物有一定的濕清除效果,空氣質量除仙居縣較去年明顯好轉外,其他各地較去年基本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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