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環境執法人員對臺州華迪實業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浙江省環境執法稽查總隊供圖
“你們定型機噴淋循環水未及時更換,影響了廢氣處理效果,致使車間內廢氣彌漫、異味刺鼻,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現責令你們立即整改。”2019年的元旦假期剛過,浙江省紹興市生態環境部門就組織開展了“夜鷹一號”執法行動,定期對重點地區、重點企業進行突擊夜查。
保持環境執法高壓,對環境違法行為“零容忍”,這在浙江省已是常態。2018年,浙江以打造最嚴執法省份為目標,不斷深化環保與公檢法聯動機制,持續創新環境執法機制手段,連續開展各類環境執法專項行動,共查處環境違法案件15113件,罰款10.79億元,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244件,行政拘留402人,刑事拘留556人,最嚴環境執法省份再次交出亮麗答卷,多次獲得生態環境部的通報表揚。
近日,生態環境部再次專門發文,通報表揚浙江不斷深化生態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聯動,創新監管執法手段,查辦了一批典型環境違法犯罪案件,在生態環境執法領域取得突出成果,為推動生態文明建設、促進高質量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為全國生態環境執法工作樹立了榜樣。
環保與公檢法聯動機制
不斷深化
“江南鎮一廢棄廠房內存放有大量危險廢物,8名工人中毒。”2017年7月2日晚,接到群眾舉報后,杭州市桐廬縣環境執法人員立即兵分兩路,一路迅速開展危險廢物安全收儲應急處置工作,一路馬上聯合公安機關展開調查。
經查,潘某為謀取利益,從山東省泰安市某化工企業購買危險廢物——含鎳廢催化劑27.52噸,向山東省一家有資質的危險廢物處置單位購買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并聯系無運輸資質車輛將上述含鎳廢催化劑從泰安市運輸至桐廬縣,擬高價倒賣。為提高鎳含量,潘某找來8名工人對含鎳廢催化劑進行瀝干分裝,因其中含有毒揮發性溶劑,導致工人中毒。
2018年3月,在環保、公安、檢察院、法院的聯合聯動下,涉案人員潘某、裘某及山東省某危廢處置單位負責人崔某、隋某等6人,因犯污染環境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至10個月,并處罰金。兩名駕駛員因犯危險駕駛罪分別被判處拘役3個月和兩個月,并處罰金。
“這起案件的成功辦理,正是得益于環保與公檢法聯動機制的不斷深化。”浙江省環境稽查總隊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為打造最嚴環境執法省份,浙江的腳步從未停歇。
2012年,原浙江省環保廳、省公安廳聯合出臺《關于建立環保公安部門環境執法聯動協作機制的意見》,在全國率先啟動環保公安聯動執法協作,同時成立省公安廳駐原省環保廳工作聯絡室,并將環境犯罪案件的辦理情況列入對各市公安局的考核。
2013年,浙江全省公安機關對應省、市、縣、鄉鎮(街道)四級“河長”,同步配套設置“河道警長”。
2014年,原浙江省環保廳又和公檢法部門聯合出臺《建立打擊環境違法犯罪協作機制的意見》《浙江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移送和線索通報工作程序》《浙江省涉嫌環境污染違法案件調查取證工作規程》等規范性文件,形成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調查取證、移送等工作規程和多個會議紀要,并率先實現省市縣三級環保公安聯絡機構全覆蓋。
2017年,省檢察院駐省環境保護廳檢察官辦公室、省高級人民法院與省環境保護廳環境執法與司法協調聯動辦公室掛牌,浙江在全國率先實現省級層面環保與公檢法機關聯絡機構的全覆蓋。
2018年,浙江以“省”推“市縣”,從上到下,率先做到省市縣三級環保與公檢法機關聯絡機構全覆蓋。
“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與公檢法機關建立聯絡機構,是一個不斷深化生態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聯動的過程。”浙江省生態環境廳副廳長單錦炎說,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的“強化排污者責任、健全嚴懲重罰制度”,在當前環境形勢仍然不容樂觀的情況下,在總體制度設計和具體案件辦理過程中,應當強化依法從嚴從重打擊環境違法犯罪的基本共識。全省公檢法駐環保機構掛牌全覆蓋,就是嚴懲重罰環境違法犯罪的“利器”。
環境執法機制手段
持續創新
“這家企業昨天晚上的在線監測數據有問題,怎么會有時候突然這么低?”2018年8月16日,寧波余姚市環保局在線監控網絡巡檢人員在日常巡檢中發現,寧波某紡織公司8月15日夜間部分時段在線監測數據異常偏低。
帶著疑問,巡檢人員馬上調取了這家企業視頻監控錄像進行查看,發現8月15日20時52分,有不明人員進入公司在線監控機房,往氨氮分析儀的前置水箱內添加不明物質后離開。
“有在線監測數據造假的重大嫌疑。”于是,巡檢人員立即上報,余姚市環保局執法部門隨即展開調查。
經查,這家企業為降低氨氮在線監測數據,在氨氮分析儀前置水箱中添加氨氮去除劑,干擾在線監控設施正常運行,其廢水中真實氨氮濃度為24.3mg/L、總氮濃度為40.5mg/L,分別超標2.43倍和1.35倍。據此,余姚市環保局責令這家企業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對其罰款18萬元。因涉嫌污染環境犯罪,案件又移送至余姚市公安局偵辦。目前,企業負責人已被刑事拘留。
安排專職人員巡檢在線監控網絡,建立巡檢記錄報告機制,依托在線監控系統開展生態環境非現場監管執法。事實上,如今這樣的創新監管方式不只在寧波,在浙江全省均已全面鋪開。
浙江省環境稽查總隊相關負責人說:“和這起案子一樣,我們通過非現場執法手段查處的案例還有很多。”
多年來,浙江持續深入推進非現場執法,改造自動監控設施站房門禁系統,加裝視頻監控系統,對人員出入情況進行視頻記錄;在重點排污企業、重點區域安裝7500路視頻監控,實現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通過購買技術服務的形式,由專業人員對監控視頻和在線數據實時查看分析,及時發現違法線索。
2017年以來,全省共查處自動監控弄虛作假案件44起,行政、刑事拘留49人。其中,2018年共計開展在線監控超標調查4588家次,發現違法案件立案40起,共計罰款870余萬元,精準執法水平進一步提升。
除了創新推進非現場執法模式,提高監管執法科學性、針對性以外,浙江生態環境部門還以“最多跑一次”改革理念為指導,積極推進環境監管執法方式轉變,實施生態環境保護領域跨部門聯合“雙隨機”抽查,聯合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9部門,確定11個聯合抽查事項,引導企業自覺守法,大幅提升監管效能。
各類環境執法專項行動
連續開展
“選擇在春季展開執法行動,正是要在重點時段主動出擊。”2018年初,浙江組織開展了 “藍天保衛”1號專項執法行動,浙江省生態環境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行動圍繞春季大氣污染高發期,以大氣污染防治執法檢查為重點,覆蓋水、固廢(危廢)、建設項目等多個方面。
在臺州臨海市,一家廢鐵煉鋼企業將污水直接排入廠區內無任何防滲漏措施的土地,不僅形成大面積水塘,而且超過50畝的土壤表面沉積了一層厚厚的污泥。經檢測,廠區內水塘水質呈強堿性,企業涉嫌刑事犯罪,公安機關隨即介入調查,立案查處。
“既要查大問題,也不放過小問題。”一名環境執法人員告訴記者,在執法檢查過程中并不存在“抓大放小”,對每一個環境隱患排查到位,才能保證生態環境的健康運轉。
在衢州常山縣的一家水泥廠,執法檢查組發現企業對重大污染源的防范雖無疏漏,但有幾十萬噸的鋼渣露天堆放,堆積面積較大卻無遮擋措施,一旦刮風下雨,極易導致揚塵或水污染問題,是潛在的環境隱患。
“由于鋼渣堆放后表面一層迅速凝結成塊,我們認為產生的揚塵很少,沒能引起足夠重視。”這家企業相關負責人嚴偉云表示,會盡快拿出方案,在短時間內完成鋼渣堆場的覆蓋工作。
查破違法案件,排查環境隱患。浙江此次“藍天保衛”1號專項執法行動,共檢查發現101家企業存在環境問題,其中立案查處12家。
“包括這次執法行動在內,2018年浙江還連續開展了秋冬季省級專項督查暨環境執法實戰練兵、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垃圾焚燒發電行業達標排放專項行動、打擊固廢環境違法專項行動和‘護水斬污’‘清廢凈土’等一系列專項行動,持續保持執法高壓態勢。”浙江省環境執法稽查總隊總隊長竺恒峰說。
全省專項行動接二連三,各地結合本地工作開展的執法檢查也如火如荼。如,臺州2018年開展了機動車檢驗機構執法檢查。行動中通過突擊檢查、現場檢測、調看視頻等方式,查處的一汽車檢測公司出具虛假機動車排放檢驗報告案,還被生態環境部作為典型案例通報表揚。
用嚴格的執法,換一座美麗花園;用長效的監管,換一片綠水青山。“在省市縣三級公檢法環聯絡機構全覆蓋的基礎上,要通過強化體制機制建設,全面深化環保與公檢法聯動協調,建立長效機制。”浙江省生態環境廳廳長方敏表示,2019年,浙江將繼續扎實推進中央環保督察整改,規范提升執法監管,不斷提升環境監管效能,打造生態環境執法鐵軍。通過持續打造最嚴省份,為污染防治攻堅戰保駕護航,高質量建設美麗浙江。
凡注有"浙江在線"的稿件,均為浙江在線獨家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浙江在線",并保留"浙江在線"的電頭。
新聞熱線:0571-85310331 網站電話:0571-85361818 網站總監:龐世豪
服務百姓、貼近政府、打造權威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