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近日發布《污染源源強核算技術指南 平板玻璃制造》等五項國家環境保護標準,進一步完善固定污染源環境管理技術支撐體系,指導和規范固定污染源源強核算工作。
五項標準包括《污染源源強核算技術指南 平板玻璃制造》《污染源源強核算技術指南 煉焦化學工業》《污染源源強核算技術指南 石油煉制工業》《污染源源強核算技術指南 有色金屬冶煉》和《污染源源強核算技術指南 電鍍》,規定了相關工業污染源源強核算的基本原則、內容、核算方法及要求。
《污染源源強核算技術指南 平板玻璃制造》適用于采用浮法、延壓等工藝制造的平板玻璃以及電子玻璃工業太陽能電池玻璃生產過程的廢氣、廢水、噪聲、固體廢物污染源源強核算。
《污染源源強核算技術指南 煉焦化學工業》適用于備煤、煉焦、焦處理等生產過程的廢氣、廢水、噪聲、固體廢物污染源源強核算。
《污染源源強核算技術指南 石油煉制工業》適用于石油煉制工業主體生產裝置、公用和輔助設施的廢氣、廢水、噪聲、固體廢物污染源的源強核算。
《污染源源強核算技術指南 有色金屬冶煉》適用于銅、鋁、鉛等有色金屬冶煉生產過程的廢氣、廢水、噪聲、固體廢物污染源源強核算。
《污染源源強核算技術指南 電鍍》適用于含電鍍、化學鍍等的電鍍工業廢氣、廢水、噪聲、固體廢物污染源源強核算。金屬酸洗、拋光等過程可參照執行。
根據公告,五項標準自2019年1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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