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婺城區鋒盛制沙場因沙石材料裸放、未對沙場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揚塵污染,被開發區綜合行政執法分局依法處以5萬元罰款。
近期,開發區綜合行政執法分局接到群眾信訪舉報,稱婺城區鋒盛制沙場沙石材料堆積如山,一到晴天,漫天塵土,嚴重影響周邊群眾的生產和生活環境。
據悉,2016年10月27日,該沙場經審批取得營業執照,登記經營范圍為沙石加工、銷售。然而經營者蔣某至今一直未按照《大氣污染防治法》的相關要求,采取有效密閉、防塵措施。該沙場占地面積7000平方米左右,沙場南側的土地未硬化,堆放的沙土北側覆蓋了黑網,其余大部分沙土裸露,也未建圍擋。為此,執法隊員當場下發了《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責令其7天內對沙場堆放的砂土進行密閉覆蓋或設置不低于沙土高度的嚴密圍擋,并采取有效覆蓋措施防治揚塵污染,同時關閉其配電房,停業整頓一周。
受到處罰后,沙石場經營者表示十分后悔,積極主動進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揚塵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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