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質量變差,有“罰單”;空氣質量改善,有補償。當前,阜陽市全面推行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制度。近日,阜陽市環保局發布8月份全市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通報。
通報顯示:8月,需繳納污染賠付金的地方為界首市、潁東區、潁上縣、臨泉縣。界首市排名墊底,污染賠付金為28.9萬元;潁東區排名倒數第二,污染賠付金為22.4萬元;潁上縣、臨泉縣排名并列倒數第三,污染賠付金為20.5萬元。
當月,因空氣質量改善獲得生態補償資金的地方為阜陽經開區、阜合現代產業園區、潁州區。阜陽經開區、阜合現代產業園區、潁州區分別排名第一、第二、第三,將分別獲得生態補償金28.9萬元、22.4萬元、20.5萬元。
生態補償金、污染賠付金的產生有何依據?怎樣計算的?原來,《阜陽市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暫行辦法》從8月起開始實施。按照“將生態環境質量逐年改善作為區域發展的約束性要求”和“誰保護、誰受益,誰污染、誰付費”的原則,阜陽市環保局等部門對各縣(市、區)有關指標實行按月考核,考核情況較好的縣(市、區)將獲得生態補償資金,較差的需繳納生態賠付資金。市環保局每月計算各縣(市、區)的生態補償資金并向社會公布。
暫行辦法明確,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機制以各地的細顆粒物和可吸入顆粒物平均濃度為考核指標,兩者權重分別占80%和20%,考核數據來源于各國控、省控城市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已審核數據。綜合排名倒數第一、第二、第三的地方,將分別按照第一級、第二級、第三級生態補償資金額度繳納資金,若完成當月累計控制目標,則不需要繳納。綜合排名第一、第二、第三的地方,將分別按照第一級、第二級、第三級生態補償資金額度獲得生態補償資金,不足資金由市財政予以解決。若未完成當月累計控制目標,則不予發放生態補償資金。各縣(市、區)獲得的生態補償資金統籌用于改善轄區大氣環境質量,不得挪作他用。
空氣質量排名落后,還并非 “賠付了事”。阜陽市規定,在空氣質量生態補償的基礎上,每周對潁州、潁泉、潁東和阜陽經開區進行空氣質量排名。每周環境空氣質量考核排名倒數第一且PM2.5
指標高于月控制目標的區政府分管副區長要在電視臺公開說明情況。月度排名倒數第一且未完成月度控制目標、季度排名倒數第一且未完成季度控制目標的分別由區長、區委書記在電視臺公開說明情況。
安徽大學環境資源專家張輝表示,實施生態補償制度,通過環境經濟政策,讓生態環境保護者或受害者得到補償,并及時向社會公開,接受公眾監督,能有效激勵引導各地共護藍天碧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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