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賣,不論是東海哪個區域捕獲的違禁漁獲物,在越城區范圍內都不能賣。”在大江農貿市場內,一名魚販詢問可否販賣蝦蛄時,越城區水政漁業執法局的執法人員鄭重地告誡他。
為嚴厲打擊非法銷售違禁漁獲物行為,7月31日上午,越城區水政漁業執法局會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聯合對大江農貿市場等場所開展了違禁漁獲物突擊檢查。行動中,執法人員對市場內所有水產品銷售攤點進行了全面檢查,重點檢查有無非法售賣帶魚、大黃魚、小黃魚、銀鯧、鮐魚、三疣梭子蟹、龍頭魚、蝦蛄等八種海洋捕撈物。
“這個是野生的,那個是養殖的,哪些不能賣,我們現在都知道了。”面對上門檢查的執法人員,不少魚販稱長了知識。對部分攤位上正在銷售的帶魚、銀鯧等水產品,執法人員逐一進行了鑒定檢查,并向攤主詳細詢問了進貨來源,查看進貨憑證和臺賬,并向經營戶發放《關于加強海洋幼魚資源保護促進浙江漁場修復振興的決定》《保護幼魚資源振興浙江漁場倡議書》等宣傳資料。
同時,執法人員還要求市場管理方加強教育管理,防止全面禁漁期間禁止銷售的海洋捕撈冰鮮或者活體水產品流入市場。
現場檢查中,發現一經營戶非法銷售違禁活體蝦蛄,據現場稱重,共計2公斤,執法人員依法予以查扣,并將作進一步處理。
據悉,相關部門將對全面禁漁期間市場上出現違禁漁獲物以及其它海捕冰鮮漁獲物實施“零容忍”,努力保護東海漁業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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