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點兩年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將在全市范圍內實施。日前,《紹興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經市委市政府有關會議審議通過,我市率先在全國地市級城市制定出臺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從試點改革到經驗推廣再到正式方案瓜熟蒂落,紹興走出了一條接地氣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改革探索之路。”市環保局有關負責人說。
2016年,浙江省將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試點列為浙江省重點突破項目,指定我市開展試點。兩年來,我市開展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54個,完成損害賠償14個,組織完成首個生態環境損害替代性修復場地建設,完成首例刑事附帶民事環境損害公益訴訟,收到首筆探索污染企業自愿認繳環境損害賠償款。通過試點,我市已基本建立起政府主導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解決途徑,形成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框架,逐步摸索出以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倒逼企業嚴格守法的管理模式,為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提供了可適用的案例實踐。
剛剛通過的《實施方案》,明確了近三年的工作目標和路徑。自2018年起,在全市范圍內試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進一步明確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范圍、責任主體、索賠主體、損害賠償解決途徑等,加強鑒定評估管理,完善資金保障及運行機制,深化實踐探索,建立完善生態環境損害的修復和賠償制度,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到2019年,建立健全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磋商、訴訟、修復、資金等管理制度,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探索實踐。到2020年,構建起責任明確、途徑暢通、技術規范、保障有力、賠償到位、修復有效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
市政府指定市環保局負責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具體工作,市國土、建設、水利、農業、林業等部門及各區、縣(市)政府、市直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做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調查、評估和磋商等相關工作。“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的程序分五步走:調查評估-磋商與訴訟-執行與監督-生態修復-修復績效評估。”市環保局有關負責人解釋,《實施方案》完善了分級啟動調查評估的工作機制,明確了市政府負責較大以上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賠償工作部門負責其他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的機制,探索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刑民結合訴訟機制,真正做到了專業部門做專業的事。
凡注有"浙江在線"的稿件,均為浙江在線獨家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浙江在線",并保留"浙江在線"的電頭。
新聞熱線:0571-85310331 網站電話:0571-85361818 網站總監:龐世豪
服務百姓、貼近政府、打造權威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