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灰渣和工業廢料隨意棄置水塘邊,污染嚴重。
中央第四環保督察組供圖
7月4日,生態環境部通報,中央環保督察在江蘇省開展“回頭看”期間發現,鎮江市丹徒區茂源化工有限公司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無一實行規范處置,當地環境監管形同虛設,搬遷方案久拖不決。
2016年中央環保督察期間接到群眾舉報,反映茂源化工廢氣污染嚴重。案件轉辦后,《鎮江市第二十四批次交辦信訪問題查處情況報告》反饋:現場檢查企業鍋爐僅有煙塵略超標,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達標排放,丹徒區環保局對其處罰10萬元。丹徒區將根據督察交辦要求,制定茂源化工完整搬遷方案,并于2016年年內啟動實施。2016年以來,企業又因超標排放問題被處罰3次。
由于企業緊鄰居民區,當地老百姓對大氣污染反映強烈。從2014年開始,丹徒區就計劃將該企業搬遷至化工園區,在2016年中央環保督察后又承諾年內啟動。然而,督察結束后,當地政府對整改承諾棄之腦后,企業搬遷一拖再拖,至今還在原地正常生產。
據查,2014年以來,企業以即將搬遷為由,在污染治理上不愿投入,環境管理松散懈怠。督察人員現場發現,茂源化工各類環境違法問題隨處可見:企業污染治理設施不到位,污染物超標排放問題嚴重。按照《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要求,到2017年,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淘汰每小時1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禁止新建每小時20蒸噸以下的燃煤鍋爐。但是,該企業于2016年12月份違規將其在用的一臺每小時10蒸噸燃煤鍋爐改造成為每小時15蒸噸,并于2017年4月份在丹徒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登記備案;其余兩臺每小時10蒸噸燃煤鍋爐也未按要求拆除到位。
督察人員指出,2016年6月份,茂源化工實施脫硫、脫硝、除塵工藝改造,但缺乏有效的運行管理臺賬,沒有安裝在線監控設備,廢氣治理效果無法保障。
現場督察發現,廠區灰渣堆場雨棚嚴重破損,沒有防塵設施,揚塵污染嚴重。大量灰渣和工業廢料傾倒在廠區北側水塘及周邊,水塘內植物均已枯死。此外,廠區跑冒滴漏嚴重,車間地面遍布酸性廢液,廠區周邊刺激性氣味嚴重。
針對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交辦問題,當地政府在反饋報告時明確,企業車間跑冒滴漏、廢氣無組織排放、廠區內雨污分流不徹底等問題均已整改驗收。但是,此次“回頭看”發現,以上問題依然嚴重,整改驗收流于形式。記者從中央環保督察組獲悉,已要求地方加快整改,落實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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