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類型的陽光房、雨棚屬于違法建筑,必須拆除?近日,市“三改一拆”辦制定出臺《紹興市區陽光房和雨棚必拆類型導則》,對必拆的陽光房和雨棚類型作了界定,市民可以進行對照,主動拆除違法建筑。
《導則》沒有對所有的陽光房、雨棚“一刀切”,而是采取分類處置操作,并明確規定同一戶住宅搭建的陽光房數量不得超過兩個,雨棚數量也不得超過兩個,超過部分將被拆除。同時,《導則》還以圖文并茂的形式,明確各種必須拆除的陽光房和雨棚的類型,包括落地陽光房、落地雨棚;在公共屋頂上搭建的陽光房、雨棚;違反規劃設計要求搭建的等將一律拆除。(《導則》具體內容,詳見今日第4版)
市“三改一拆”辦相關負責人表示,陽光房和雨棚是違法建筑的重災區,為進一步規范陽光房和雨棚整治工作,前期進行了充分調研并征求意見,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越城區行政區域范圍內住宅小區違法建筑分類處置操作辦法》規定,最終制定出臺了《導則》?!秾t》既考慮到紹興的實際情況,又兼顧了拆違的公平公正,以進一步推動拆違向縱深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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