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2月11日訊(浙江在線記者 陳鍇凱 蔣慎敏 通訊員 徐佳 龐正煦 韓勁超 張科頂)今年是《杭州市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頒布實施后的第二個春節,杭州上城區、下城區、江干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行政區域內仍繼續執行煙花爆竹禁售禁放管理規定。(蕭山新增寧圍街道禁售禁放煙花爆竹)
截至2月10日,杭州警方共查獲違法運輸、儲存、燃放煙花爆竹案件76起,查繳非法煙花爆竹6989件,行政拘留42人,罰款處罰違法燃放人員39人。
杭州警方再次提醒廣大市民,請自覺遵守相關規定,否則警方將依法嚴厲查處。
他囤了1188箱煙花爆竹
全是小作坊生產的
1月22日下午,桐廬警方在排查中成功查處一個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的窩點,當場查獲非法煙花爆竹1188箱。這是今年以來杭州地區查獲非法煙花爆竹儲存量最多的一次。
據了解,趙某36歲,桐廬人,平時開了一家油漆店。他交代,這批煙花爆竹是從安徽小作坊內以低價購買的,并不是正規廠家生產,本想趁著春節銷售的旺季賺上一筆,沒想到還沒有開始賣就被警方查獲了。
目前,趙某因非法儲存危險物質被桐廬警方依法行政拘留。同時,1188箱非法煙花爆竹也被依法收繳。
類似案件時有發生。1月22日,九堡派出所從轄區某煙酒行繳獲煙花爆竹45箱。民警們整整拉了三車才搬空。嫌疑人莫某已被江干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因風俗和慶典
主城區多起放爆竹者被罰
2月4日,農歷立春。當天,三墩派出所接到報警稱,城北吉鴻家園有人燃放煙花爆竹。
值班民警張福民立馬趕到了現場,原來小區內這戶人家燃放了小型煙花。當事人說,按照農村的習俗,立春要搞點儀式。
民警問他,知不知道杭州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當事者說,聽是聽說了,但是看到小區內也有人在燃放,以為會沒事的。
于是,張福民在小區物業的配合下,迅速固定現場證據,又趕到了小區的另一處,查處了另外一起燃放煙花爆竹案件。這起案件的當事人跟前一位一樣,也是因為立春,為了搞點氣氛才燃放了煙花爆竹。事后,三墩派出所對兩起案件的當事人治安處罰。
其實,相對于非法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燃放煙花爆竹的案件都屬于個人行為。多數發生在風俗、節假日、慶典活動中,明明知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但都抱有僥幸心理。
1月13日,下城區中江花園某戶居民因為辦婚宴,為了喜慶燃放煙花爆竹,1月15日下城公安給予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 。
2月7日,下城區長慶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邏中發現,轄區居民因其子女結婚在長慶街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給予當事人罰款2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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