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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環保部召開環境保護部黨組(擴大)會議,會上宣布:2019年,要謀劃接續開展第二輪中央環保督察。
中央環保督察制度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大制度安排,是推進環境保護工作的重大改革舉措,是落實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環境保護責任的有效手段。2015年8月中央印發《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2015年12月啟動河北省督察試點,2016年7月和11月、2017年4月和8月分四批開展督察,實現對31個省(區、市)全覆蓋。
據統計,首輪中央環保督察直接推動解決群眾身邊的環境問題8萬余個;同時地方借勢借力推動解決一批多年來想解決而沒解決的環保“老大難”問題,納入整改方案的1532項突出環境問題,近半得到解決。同時,第一輪督察與768名省級及以上領導干部、677名廳級領導干部開展個別談話,對689個省級部門和單位進行走訪問詢。通過督察問責,一批領導干部受到警醒,環保壓力得到有效傳導。
啟動督察以來,各省(區、市)已針對性地出臺或修訂生態環境保護政策法規、制度標準等240多項;31個省份均已出臺環境保護職責分工文件、環境保護督察方案以及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辦法;26個省份已開展或正在開展省級環境保護督察。
2017年8月,浙江迎來中央第二環保督察組進駐。通過堅持邊督邊改,全省按時辦結移交的6920件信訪件,責令整改7289家企業,立案處罰4401家企業,查處力度位居同批次接受督察的8省區之首。堅持以督促治,乘勢解決一批“老大難”問題,組織制訂督察整改方案,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受到中央督察組和省委、省政府點贊肯定。
近年來,浙江生態環境持續改善。2013年以來,省控斷面Ⅰ至Ⅲ類水質上升18.6個百分點;劣Ⅴ類斷面減少12.2個百分點;設區城市日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上升14.3個百分點;PM2.5平均濃度下降36.1%。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減排超額完成。二是各項舉措示范引領。中央環保督察高度肯定我省環保工作,生態文明建設、治水、最嚴環境執法等經驗推向全國,2016年“水十條”考核名列全國第1,“大氣十條”考核連續3年優秀,國家首次生態文明建設年度評價我省名列前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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