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廊坊市近日發布鄉鎮環境空氣質量排名及考核辦法,從今年1月1日起施行,把環境監測向全市域擴展,把治霾責任和壓力向基層延伸壓實。辦法明確了鄉鎮空氣質量排名辦法適用范圍及考核標準,同時還規定了追責問責條款,對因工作不力,鄉鎮空氣質量長期進入倒數排名的,將嚴肅問責。
去年12月初,廊坊90個鄉鎮全部建立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與國家、省、市控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和全市3000多家企業在線監控聯網運行,形成覆蓋全市的聯防聯控在線監測治理體系。現在,只要在計算機上登錄“廊坊市環境空氣質量(鄉鎮站)實時自動發布系統”,全市所有鄉鎮站點PM2.5、二氧化硫實時濃度值和實時數據排名,以及濃度值日排名,都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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