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日,新年第一天,《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將正式施行。
《環境保護稅法》全文5章、28條,分別為總則、計稅依據和應納稅額、稅收減免、征收管理、附則。環保稅法明確,納稅人為“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稅污染物確定為四種: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和噪聲。
作為中國第一部專門體現“綠色稅制”、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單行稅法,環保稅法規定,應稅大氣污染物的稅額幅度為每污染當量1.2元至12元,水污染物的稅額幅度為每污染當量1.4元至14元,具體適用稅額的確定和調整,由各地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法定稅額幅度內決定。同時,國務院日前發布關于環境保護稅收入歸屬問題的通知,決定環境保護稅全部作為地方收入。
完善綠色稅收體系邁出了突破性的一步
《環境保護稅法》的正式施行,標志著環保費改稅正式完成,同時意味著運行了38年的排污收費制度將退出歷史舞臺。在計稅依據、稅額標準等方面,環保稅與原有的排污費都實現了“平轉”。比如,對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環保稅法沿用了現行的污染物當量值表,并按照現行的方法以排放量折合的污染當量數作為計稅依據。
“嚴峻的生態環境形勢已經敲響了警鐘,從經濟、法律或者兩者疊加的方面入手開展環保工作刻不容緩。”首都經濟貿易大學財稅學院教授丁蕓認為,稅收作為國家調節經濟行為的重要工具,可以對嚴重污染行為實施加倍懲處,對治污減排企業給予稅收優惠,倒逼企業時時控制污染物排放濃度,有效促進企業治污和減排。環保稅立法就是要發揮稅收在環保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以助于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戰略目標,因此環保稅的開征也是推動我國環保產業繼續深度發展的重要契機。
隨著2016年營業稅改增值稅的全面實施,環保稅由此成為我國第18個稅收種類。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院長劉尚希表示,正式開征環境保護稅,意味著在我國稅收體系中建立了一個旨在保護生態環境的稅種,在完善綠色稅收體系上走出了突破性的一步,推進了稅收的綠色轉型,強化了稅收對生態環境保護的力度。通過環境保護稅立法過程,也提高和增強了社會的環境保護意識,強化企業治污減排的責任。因此,環境保護稅的開征,不僅能夠提高財稅體制的綠色度,而且有助于促進其他財稅政策綠色化的改革,加快我國財稅體制的綠色化改革進程。
改善生態環境 環保稅不是“孤軍奮戰”
相比部分已有的稅種,環保稅所涉技術性相對較強。正因如此環保稅法明確,費改稅后,由稅務部門征收,環保部門配合,確定“企業申報、稅務征收、環保監測、信息共享”的稅收征管模式。兩部門將在稅務登記管理、計稅依據確定、納稅申報信息比對、優惠管理等方面開展協作。財政部稅政司司長王建凡曾表示,由于是新開征的稅種,涉及面很廣,收費與征收兩套制度要進行轉換,政策和征管上需做許多工作。
環保稅的征收需要部門聯動,制度轉換,而環保稅作為一種改善生態環境的手段,在實施的過程中也不會是“孤軍奮戰”。劉尚希認為,環境保護稅的開征,增加了政府保護環境的手段,有利于與其他保護生態環境的手段形成合力,發揮環境治理的協同效應。
“環保稅總體來說屬于經濟手段,但同時它需要環保部門以行政手段來配合。排污量如何認定,環保部門要和稅務部門來配合。”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原所長賈康表示,至于經濟手段更廣泛的應用,就要提到能源和資源產品比價關系的調整,比價關系和價格形成機制的改革,能夠從經濟利益的機制上引導分散決策的企業內生地考慮節能降耗、減排治污,利益導向使大家自覺節能降耗,自覺開發有利于節能降耗的工藝技術和產品,這就是所謂的激勵手段。“有激勵有約束,多管齊下,協調配合,形成一個調節體系。”
老實人不吃虧,耍滑頭受約束
《環境保護稅法》第二條明確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為環境保護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環境保護稅”。另外,第二十六條規定“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除依照本法規定繳納環境保護稅外,應當對所造成的損害依法承擔責任。”設立環境保護稅的核心目的不是為了增加稅收,而是為了建立機制,鼓勵企業少排放污染物,多排多繳稅,少排少繳稅。
賈康認為,從調節機制來看,環保稅就是要給企業形成一定負擔,但是這個負擔是與企業的行為對應的,排污了就要承擔相應負擔。原先收費時期,有些企業排污以種種方式逃避交費,由“費”改稅后這樣的情況會大大減少,適當增加負擔后使企業行為更加規范,“老實人”不會吃虧,而想在這方面耍滑頭的企業則會受到更有效的約束。
“環保稅是推動產業綠色升級的一種手段,勢必會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對企業的負擔,這是不可避免的,而同時它也會起到淘汰落后產能,促進產品生產和生產過程綠色的作用。”煜環環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給水排水高級工程師趙保軍表示,在原先的粗放環境下,很多產業的全生命周期產值甚至不及給路網、地下水造成的污染所需的修復費用。《環境保護稅法》施行后,企業在選擇產品和服務時,會對社會環境成本進行更加充分的考量。企業更應提高自身綠色發展的能力,追求生態友好的生產過程。
全國政協委員、武鋼科技創新部副部長袁偉霞表示,面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對清潔環境的日益增長的需求,近兩年企業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減少生產過程的能耗,提高排放物的環保處理水平,有效利用余熱及其他二次資源,變廢為寶。“如鋼鐵企業不斷降低焦比和綜合能耗,大力開展脫硫脫硝和二惡英的技術研究,開展冶金過程固體、氣體和液體排放物的深度治理等等,都取得了顯著效果。”
保護和改善環境,減少污染物排放,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環保稅是一個好的開端,而未來還需完善和改革。劉尚希認為,主要的改革方向可以包括:適時調整征收范圍,適時調整稅率下限,完善相關稅收優惠政策以及提高稅務機關自身征管能力。賈康則提到了“動態優化”,即在環保稅穩定的基礎上,使原有的資源稅、消費稅等與之相呼應,以此促進環境保護稅制體系建設,但這些仍需進一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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